温陵羽:回应陈嘉珉博友

作者:陈嘉珉 | 转载自新浪博客 | 2008-05-03 11:23 | 投票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8ca85590100079d.html

(五)关于法治人治

对于陈兄的整篇文章,我最不能容忍的是此节。我不得不指出你大作中的几处错误:西方的法治传统起源于《圣经》?

任何学过西方政治制度史的人都知道,西方的法治传统起源于罗马法。如果要算得更早些,可以推到古典时代斯巴达。现代法治制度是随着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而形成的。市场的原教旨是放任自由。而一旦市场经济建立起来,人们在看不见的手的操纵下,进行零和游戏,必然会导致两败俱伤。因此,市场竞争要求建立游戏规则,就像足球运动中有裁判,公路上有交警一样。这样才能规范市场主体的行为,促进资本主义的成长和壮大。

西方的法治与基督教不能说一点关系都没有,但切不可陷入基督教迷信。现代企业制度也是西方人发明的,但中国和日本这样的东方国家也可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这和基督教没有任何关系。香港和新加坡是两个典型的华人社会,也是法治的典范。你能说因为80%以上的香港人或新加坡人信基督教才有这两个地区的法治社会吗?

法治的核心精神是什么?是司法独立,是依法治国。法制是一种政治制度,它既不姓资,也不姓社。它既不姓基督,也不叫耶稣。

中国人只能建立西方式的法治制度?

首先应该承认只要保证司法独立,保证依法治国,中国可以建立体现中国政治文明的法治制度。中国建立的法治制度没有必要完全照搬西方。正如陈兄所言,中国具有悠久的德治传统,中国有四书五经,有仁、义、礼、智、信。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因应时代和世界的要求,中国应该也完全可以建立中国特色的法治制度。这种法治是有德治的法治,是融入中华民族独特的政治智慧的法治。

那种把法治制度=西方的政治制度,把法治和德治割裂开来,抱持一端的观点是错误的。法治化≠西方化,中国的民主≠西方的民主。我们是中国人,我们应该相信自己民族延续了5000多年的政治文明是有生命力的,我们也应该相信中国特色市场经济制度的建立,为社会主义法治制度的建立提供了契机。尊重自己历史的民族才会得到别人的尊重,那些贬损诋毁自己历史的民族是没有希望的。这就是在历史面前人们应持有的态度。

关于传统和现代的关系的认识问题。

陈兄认为中国的四书五经里没有法治,只有德治,因此中国不可能建立法治社会。谬矣。儒家传统还重农抑商呢,中国人不适合经商吗?事实证明今天中国人做生意不比谁笨。温州模式是怎样创造出来的?是从天上掉下来的吗?我们不能抛弃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但我们也不能抱残守缺。时代在变,世界在变,四书五经也会变。真理之所为成为真理,是因为它总在变化,总在经受实践的检验,经受时代的考问。如果只抱住四书五经的教条,而不去考究四书五经产生的依据,那么四书五经就会变成僵死的腐朽的东西。这恰恰是中华文明最大的悲哀。

 [1] [2] [3] [4] [5] [6] [7] [8] [9] [10] 
Baidu 广告
Google 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