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约IPTV发展瓶颈的节目版权解决之道

作者:余庆锋 | 原创 | 2008-05-30 09:57 | 投票
标签: 纠纷 iptv 合作 版权 

IPTV的发展,技术已不是门槛。IPTV内容的支撑才是IPTV得以持续快速发展的关键,IPTV也进入了“内容为王”的竞争时代。

而整合策划IPTV内容的进程中,节目版权又是内容发展的一个致命点。

IPTV内容提供商与版权商两者的利益博弈,或者是利益分沾,或者是“鱼死网破”。版权拥有商不愿合法版权被侵权,IPTV内容商也不愿意增添遭到侵权诉讼。究竟怎样寻求平衡,健康发展IPTV内容,助推IPTV的发展呢?笔者建议如下。

1、  合理规避版权

1.1、变提供节目内容为提供节目内容互联网搜索功能

1.1.1、法规与案例。按照《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规定,结合已发生的版权纠纷案例,不直接为用户提供视频节目内容,仅提供搜索节目内容的互联网链接,不设计版权问题。

    1.1.2、现状与可用资源。在免费模式仍然是互联网主要运营模式的情况下,普通用户侵权行为的很大原因在于正规下载渠道的缺乏。尽管国家对于网络盗版的打击力度不断加大,但目前,我国共有7000多个视频节目下载网站,而其中获得合法授权的不超过20家,正版网络视频下载就很困难。我们收集20家,合法授权网站。

1.1.3、改进措施。A、在视频节目播放开始,电视机显示屏“装加条”首先提示:通过搜索正在扫描互联网下载文件地址,正在查找互联网节目资源,正在下载节目资源。B、针对每个视频节目,上线前在网上找个链接,找个挡箭牌。点播时装加条提示:节目下载过程中,并标出:http://wwws.socapital.com.cn。这表示我们不直接提供节目内容,仅仅为用户提供访问链接,类似于迅雷为电脑用户提供下载链接一样。规避版权纠纷。

 

1.2、变点播节目为介绍、评论视频节目。

1.2.1法规。按照《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第六条规定通过信息网络提供他人作品,属于下列情形的,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一)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向公众提供的作品中适当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1.2.2、现状与可用资源。中心库中的大量视频节目。

1.2.3、改进措施。在频道首页或频道页显著位置标识:介绍、评论、赏析等等。可在装加条下循环滚动告知。

 

1.3、与专业学校联手推出网上课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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