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退市制度纯洁上市公司

作者:董登新 | 原创 | 2008-05-05 10:41 | 投票
标签: 退市 纯洁 

  不过,“买壳上市”或“借壳上市”一定是要动用真金白银的。对于再也无路可退的超级垃圾公司而言,重组将是“革命性”的,只有“大换血”,方能重生。因此,无论重组方与被重组方各自的动机是什么,但重组行动必须要动相真格的。至于重组后果如何,比方,重组是否属于一种短视或投机行为,则已与重组本身无关。事实上,后来我们已看到了不少“垃圾重组后还是垃圾”的现象。

  (三)监管层对股民“父爱”般的“人道”误区

  对于企业或公司而言,上市是一种幸福,是一种荣耀,它是上市公司的“入学典礼”;反过来,公司退市却成为了投资者的一种委曲和尴尬,更是股民的一种损失和痛苦。因此,为了减少上市公司退市的案例,监管层基本上是以“无可奈何”的方式来默认“报表重组”的,与此同时,监管层似乎也有意识地鼓励有实力的企业来参与“买壳上市”或“借壳上市”。这样,一方面既可以有效化解垃圾股的退市风险,另一方面又能减少股民损失,安定股市。在目前“新兴+转轨”的市场氛围中,政府何乐而不为呢?

  事实上,中国股市由于退市制度的名存实亡,已使得机构与庄家对垃圾股的投机炒作更加胆大妄为、肆无忌惮。只要这些投机者愿意,他们要么翻手为云,要么覆手为雨。投机者对垃圾股的猖獗投机与大胆操纵,已使得如今的垃圾股统统“鸡犬升天”,股价居高不下。

  超级垃圾公司永不退市,这就好比“池中之水”只进不出。古人说“流水不腐”,如果“池中之水”只进不出,最终一定会失去它的活力和纯洁;俗语说“一粒老鼠屎搅坏一锅粥”,可以想像,一个股市只进不出,最终必然垃圾遍地,定会污染整个市场。因此,完善有效的退市机制,不仅可以抑制垃圾股的非法操纵与过度炒作,进而恢复股市正常的价格信号,而且更为重要的是,它还可以纯洁上市公司队伍,并有利于充分发挥股市的优胜劣汰与资源配置功能。

  附:ST*ST现行规则

  根据20065月修订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对于存在退市风险的上市公司,必须分别实施两类不同情形的“特别处理”:一种叫做ST,另一种叫做*ST

  其中,上市公司只要满足以下五种情形之一者,就应该戴上ST帽子:(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审计结果表明其股东权益为负值;(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3)当上市公司向证交所提出申请并获准撤销*ST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审计结果表明公司主营业务未正常运营,或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负值;(4)由于自然灾害、重大事故等导致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严重影响且预计在三个月以内不能恢复正常;(5)主要银行帐号被冻结。

  相应地,上市公司只要满足以下六种情形之一者,就应该戴上*ST帽子:(1)最近两年连续亏损(以最近两年年度报告披露的当年经审计净利润为依据);(2)因财务会计报告存在重大会计差错或者虚假记载,公司主动改正或者被中国证监会责令改正后,对以前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导致最近两年连续亏损;(3)因财务会计报告存在重大会计差错或者虚假记载,被中国证监会责令改正但未在规定期限内改正,且公司股票已停牌两个月;(4)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或者中期报告,且公司股票已停牌两个月;(5)公司可能被解散;(6)法院受理关于公司破产的案件,公司可能被依法宣告破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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