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见,实行基金的组合营销,不仅能够为基金持有人提供更好的理财服务,使得他们更多地享受中国经济增长和资本市场发展所带来的收益,也能够帮助基金管理公司提高产品营销效率。特别是,组合营销是一种更为市场化和专业化的营销手段,将较少受监管部门审批的限制,这无疑在大势下跌时有利于基金规模的保持。
基金管理公司如何应对“变革”
为了迎合这样的变革,基金管理公司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好准备。
一是转变营销理念。应该对各类投资者的需求偏好进行重新划分和定位,充分认识到基金投资者需求的变化,即不仅仅要选基金,同时也希望构建合理的基金组合。未来不仅要从单一基金产品的设计上考虑特定投资者群体及其偏好,更应该将不同产品的特性联系起来,设计专门的基金组合营销方案,并整合到公司整体营销战略当中。
二是调整营销部门职能,提高营销人员专业素质。为了实现组合营销,基金管理公司的营销部门应会同产品设计部门、投资部门、研究部门等共同制定组合营销的方案,并在方案的设计工作中扮演核心角色。营销部门应做好如下工作,一是负责考察和分析投资者的风险收益等方面的偏好,即需要建立什么样的组合,并做好投资者意见反馈工作;二是与产品设计部门沟通,了解各种产品的特性,并吸取关于组合构建的意见,甚至可以委托产品设计部门设计出新型产品——“基金的基金”——直接出售给投资者;三是与投资部门和研究部门保持沟通,时刻跟踪已构建组合的情况,并根据向投资者保证的基金组合特性向投资部门提出相应的建议,以保证组合的表现和操作能够真实体现组合投资者的意愿。以上职能的转变就要求营销部门的技术含量要有较大程度的提高,未来不仅应保留现有的渠道部门的功能,而且应该设立专门进行组合构建研究设计的下属部门,专门实现以上新职能。另外,在从业人员的聘用上,以往营销部门对人员的专业水平要求是全公司最低的,未来这些销售人员将面临着向投资者推销基金组合的任务,这相对于单一基金的推销来说,需要更加高深的专业知识储备。基金组合的营销人员不仅应具备推销能力,更应该是服务于客户需求的理财分析师和基金组合专家。
三是可以考虑部分组合营销工作“外部化”。这是指基金管理公司如果没有精力进行基金组合产品的设计和营销工作,可以将该工作“外包”给有能力承担的其他机构,即在发达国家市场非常流行的第三方咨询或第三方代售。对于机构客户和高端个人客户,可以委托第三方咨询公司对其进行长期的咨询服务,提供量身定制的基金组合构建和组合产品选取的方案;对于广大的中小投资者,可以考虑将原来的基金代销商——银行和券商——聘用为专门的基金组合销售商,为投资者提供标准化的基金组合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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