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文最近发表于包括《经济观察报》在内的媒体。但大量的数据删除其说服力大为降低。为此,我分三次贴出完整版全文。
在最近的两会上,一些企业家代表对新实行的《劳动合同法》提出批评,认为提高了企业用工成本,导致企业经营困难,因此,必须对该法进行修改。这种说法也得到了一些经济学家与法学家的支持。实际上,在两会之前一段时间内,包括张维迎、张五常、陈志武等在内的一些国内知名经济学家,早就公开批评《劳动合同法》,张维迎明确警告说,"新的《劳动合同法》当中的一些条款,对中国经济未来的发展可能具有致命性的伤害。这个出发点也许是对的,为了帮助低收入阶层,为了帮助工人、团体,但实际有可能最后的结果,这个法律带来最大伤害的是这些低收入群体,包括农民工,包括城市的一些普通的工人。"张五常甚至说,《劳动合同法》的实行,将会使"改革开放的成果全面丧失"。
我们必须承认的一个事实是:最近一段时间以来,企业运营成本急剧提升;一部分劳动密集型出口加工企业尤其是集中在珠三角地区的中小企业陷入困境,甚至因此出现了企业倒闭与外商撒资现象。但我们需要仔细加以甄别的是,出口加工企业当前面临的困难有多大程度上与《劳动合同法》有关;在此基础上,我们再回答更为基础性的问题:中国的《劳动合同法》真是超出了国际惯例吗?《劳动合同法》实施的影响到底是什么?
一、企业运营困难与《劳动合同法》到底有多大关系?
客观分析导致出口加工企业运营困难的主要因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原材料与上游产品价格大幅上涨。据商务部提供的相关统计数据,2007年前10个月,全国主要钢材平均价格为每吨4236元,与去年同期相比上涨7.73%。铜、锌、锡、镍平均价格分别为每吨64473元、30635元、11.84万元和35.01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上涨5.21%、15.79%、43.80%、69.64%。36个大中城市93号汽油平均市场零售价格为每吨6379元,比去年同期上涨2.24%。425、325强度普通硅酸盐水泥平均价格分别为每吨344.12元、31427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上涨0.75%、2.43%。2006年底煤的价格在450元-500元/吨,2007年煤价升至490元,最高达到了640元。综合计算,由于原材料及上游产品价格上涨,国内企业生产成本上升了20%至30%,成为推动企业成本上升的第一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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