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群的发展必然是由低级到高级的逐步演进过程;城市群内部城市之间的关系由松散的关联发展到紧密的联系;城市群内部城镇之间的分工合作由不成熟逐渐走向成熟,最终形成合理的劳动地域分工体系;城市群的结构和功能趋于不断的发展和完善之中。具有强大经济实力的城市群,必然会通过经济的推动来加速区域内部和外部的城市化进程。城市群对区域城市化进程的推进有两个主要途径:一是通过整体辐射带动作用促进外围区域的城市化进程;二是通过内部不同等级核心城市的辐射带动作用加速内部的城乡一体化进程,提高区域城市化水平。城市群发展演替的过程表现为:在城市化过程中,首先是单个城镇区域不断扩展、区域城镇个数不断增多并向着核心城镇集中,在空间上表现为城镇的集聚,城市群开始出现;随着城市群区域内城镇的质量优化和数量攀升,城市群的内涵式和外延式扩展持续进行,城市群持续扩张,在空间上表现为城镇的扩散,整个区域城市化水平达到均衡状态;与此同时,在一个较高的起点上区域开始了新一轮的城市化发展。
三、以城市群为主体形态推动我国城市化健康发展
城市群是现代经济中一个具有划时代意义的概念,是极其重要的现代经济区域类型。当今大城市发展的一个重要特点是从单体发展向城市群体发展转变。通过加快城市群发展,带动本国或区域经济发展,提升经济竞争力,成为发达国家现代化过程中的一条重要经验,也是一些发展中国家或地区经济发展的重要途径。有关专家预言,21世纪将是城市群的世纪,经济的主要动力将越来越源于城市群特别是大城市群。城市群之间的分工、合作和竞争,决定新的世界经济格局。为适应经济全球化和区域一体化发展态势的要求,我国城市群的构建应运而生并成为各地制定区域发展战略规划的重要选择。实施城市群战略,应该是城市化加速阶段的战略选择。《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也强调指出:“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坚持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提高城镇综合承载能力,按照循序渐进、节约土地、集约发展、合理布局的原则,积极稳妥地推进城镇化。珠江三角洲、长江三角洲、环渤海地区,要继续发挥对内地经济发展的带动和辐射作用,加强区内城市的分工协作和优势互补,增强城市群的整体竞争力。继续发挥经济特区、上海浦东新区的作用,推进天津滨海新区等条件较好地区的开发开放,带动区域经济发展。有条件的区域,以特大城市和大城市为龙头,通过统筹规划,形成若干用地少、就业多、要素聚集能力强、人口分布合理的新城市群。”这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城乡统筹规划”以及贯彻科学发展观的精神。我国已经开始进入工业化和城市化中后期发展阶段,是实施城市群发展战略的关键时期。调控引导得好就会促进城市化和区域经济健康协调发展,反之则有可能出现城市之间产业雷同、重复建设、浪费资源以及“大城市病”等严重经济社会问题。国家“十一五”规划提出把城市群作为新时期推进城镇化的主体形式,应该说是适得其时,影响深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