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城中村也并不是我国城市化进程中必然产生的现象,如果政府在城市化过程中采取了及时和适当的政策措施,城中村的产生也是可以避免的,比如上海浦东、海南洋浦等一些地方,在城市化进程中采取了一次性征地、统一安置等办法,就成功地避免了一些“城中村”的产生。
二、“城中村”严重制约城市化的健康发展
“城中村”现象是近些年来出现的一个棘手城市问题。它不仅阻碍了我国城市化的进程,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城市居民的生活水平。随着城市进一步发展的需要,“城中村”问题已经成为各级政府在城市化进程方面关注的头等大事之一。随着城市化的发展,这些“都市村庄”已不能适应城市发展的需要,而逐渐凸显出许多社会问题。散播在我国各大、中、小城市周边城乡结合部的数量众多的“城中村”,实际上绝大部分已处于繁华的闹市之中了,其人口数量、村落规模、土地面积、座落范围和经济条件等虽不尽相同,但普遍地都存在着一些较为严重和十分突出的共性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城市二元管理体制的存在和行政、管理体制的混淆和散乱。“城中村”是在繁华的都市内部,仍实行农村管理体制的行政村,这不免使村民在思想观念、生活方式、住房建设景观、管理模式和居住习惯等方面仍然保留着浓厚的传统农村色彩,使“城中村”成为农村管理体制下的都市“小社会”。第二,规划滞后、管理落伍、建设混乱、市政建设和公共设施严重缺乏。“城中村”的地区规划、建设和社会管理等问题长期处于混乱和低水平状态,不仅造成房屋布局杂乱无章、建筑密度较高、土地利用率和绿化率低下、环境卫生较差、生活和基础设施配套严重不足、各类管线杂乱不堪、道路狭窄、消防和救护通道堵塞等问题,而且还造成违法用地和违章建筑屡禁不止,出现了大量的“接吻楼”、“握手楼”和“贴面楼”。这既破坏了城市景观,影响城市品质,也不利于城市功能的提升,甚至使人们的生命财产在特殊的灾难下受到严重的威胁。第三,精神文明建设疲软,村民思想道德观念陈旧落后,社会治安问题十分突出。由于“城中村”村民和外来人口素质普遍不高,加上出租等手段获取收益比较容易,“城中村”村民普遍表现出游手好闲、不思进取的状态,并缺乏在文化和专业知识技能上进一步提高的能力。“城中村”由于大量的外来人口居住和频繁的经济交往,加上城乡管理的混治,形成一些社会不安定因素。“黄、赌、毒”的现象比较严重,偷盗、打架甚至凶杀等刑事案件时有发生,经济纠纷接连不断,火灾等事故也是屡禁不止,这给“城中村”社会治安带来很大压力。“城中村”作为从事非正式经济、不稳定的低收入流动人口聚居区,与那些在正式经济中就业、享受各种福利的人群聚居的其他城市社区相比,犯罪率高在所难免。低收入使流动人口无力定居,“无恒产者无恒心”,低廉的犯罪成本等使其具有较高的犯罪倾向。第四,“城中村”集体经济和村民个人未来的发展方向不明,后劲不足,城市化的经济和规模效益受冲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