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某从事电子产品制造的台资企业就是因为在美国上市第一年所担负的维持费用太高而放弃上报年报被摘牌。对于大型企业来说,上市融资成本也不是小数,如2000年10月,中石化在美国以ADR(美国存托凭证)形式上市,每股融资成本高达发行价的11.18%。
而当年纽约证券市场的中国第一股——华晨汽车,1992年上市之初,可谓风光无限。但是,上市只给华晨汽车带来短暂的辉煌,到了2007年上半年,每月的日平均交易量仅为六七万股,最低迷时仅在三万股左右。华晨汽车已经失去了在资本市场的融资功能,但为适应美国报告与注册制度的行政费用却在不断增加,这成为华晨不得不退出纽交所的重要原因。
而实力雄厚的大型跨国公司因上市维护费用高昂而退市,是在美国推出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开始的。2003年9月,新加坡创新科技有限公司从纳斯达克退市,成为首家退出纳斯达克的亚洲企业。虽然这家企业是全球最大的便携音乐播放器制造商之一,但是因为无法忍受新监管法出台后给企业带来的高昂成本,还是坚决选择了退市。近年来,在美国证券市场,因无法承受上市后的严格监管而选择退市的企业数量每年都有增无减,即使是惠普和巴斯夫这样的产业巨头也不得不在权衡利弊后艰难退出,由此可见上市的盛宴并不是每家企业都能享用的。
烦琐的监控,处处都是暗礁
对于中国企业而言,不了解海外市场的监管制度也可能在无意之中造成很大损失。国内企业多数不熟悉海外资本市场游戏规则,企业自身的治理结构也不完善。而国外过度严厉繁琐的监管制度、过于庞杂的法律体系以及应接不暇的集体诉讼,都使中国企业在国外资本市场频频受挫。据统计,近年来在纽约上市的香港和内地公司受到过集体诉讼的比例已经占到11.5%,而在纳斯达克股票市场上这一比例更是高达17.2%。企业莫名其妙地被拖入法律纠纷之中,损失的不仅仅是诉讼费和赔偿,企业声誉也大受影响。
中国企业上市后,常常因为对资本市场缺乏了解而进行一些不规范操作,这就有可能给企业带来灾难性结果。如内地首家在香港主板上市的中药企业——正中药业,挂牌当日涨幅达76%,其后一路走高。但上市两年来,其行为一直被认为有圈钱嫌疑,2002年2月,正中药业突然公布在内地94家医院投资设立类风湿治疗中心,总额达1.65亿港元。然而,不到半年该项目宣告失败。随着股价步步走高,其最大股东套现达1.5亿港元,导致股价走低和其他股东不满而集中抛售股票,打压股价以变低价收购取得控制权。最后6家股东由于没凑足资金致使收购流产,而实际经营人退出,使企业在暂停交易超过20个月后被取消上市资格。这样沉重的教训值得每一个有志于登陆资本市场的企业谨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