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呼吁:停止评选抗震救灾英雄少年
王占阳
刚要准备睡觉,忽然在网上看到新华社北京6月6日电: 近日,中央文明办、教育部、共青团中央联合发出《关于开展“抗震救灾英雄少年”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通知》指出,为充分反映地震灾区少年儿童在抗震救灾中所表现出的沉着镇定、临危不惧、勇于救人的高尚品质,用他们的感人事迹激励全国广大未成年人奋发向上、健康成长,中央文明办、教育部、共青团中央决定评选表彰一批“抗震救灾英雄少年”。 阅读全文,笔者深感,虽然有关方面表彰抗震救灾英雄少年的用意是很好的,而且这种表彰也是非常必要的,但这种以“评选”的方式决定表彰哪些孩子、不表彰哪些孩子,却是非常不妥当的。事关重大,又很紧急,遂使我不能不在此紧急呼吁: 尽快停止目前这种评选抗震救灾英雄少年不当做法,重新考虑对于灾区孩子们的表彰方案。 我的理由是: 第一,这种做法严重地背离了对于灾后儿童进行心理抚慰的基本要求。孩子们已经在巨大灾难中遭受了严重的心理创伤,我们大人绝不能再以惯常的“评选”方法使那些落选的孩子们再遭受新的心理创伤了,也绝不能使那些表现英勇但又未能获得推荐的孩子们再遭受新的心理创伤了。以人为本,一定要特事特办。无论如何,我们绝不能因为因循传统的工作方式而又在无意中使灾区的孩子们再受到新的心理创伤了!面对这些弱小的孩子们,我们一定要审慎行事! 第二,英雄的数量从来都是不受人为的指标限制的。应当是有多少英雄就表彰多少英雄,而不应是设定人为的数量指标,只表彰一部分英雄,同时冷落另一部分英雄。过去军队打仗,该受勋章的都受勋章,从来就没有什么名额限制,这才是有效的激励机制!如果规定一个连队只能颁发10枚战斗勋章,那还打什么仗?!特别是考虑到对于灾后儿童深入进行心理抚慰的迫切需要,我们就更不能这么做了! 第三,我们应当解放思想,灵活地掌握表彰与宣传的关系。一方面,该表彰的孩子都应得到表彰,一个都不应少。表彰的孩子越多,宣传、学习的对象自然就越多。而人为地限制表彰的数量,反倒是减少了宣传、学习的对象,并不利于达到“充分反映抗震救灾英雄少年的高尚品质”之目的。另一方面,“表彰”与“宣传”本来又是两个不同的范畴。正象战争年代的军队作为所表明的那样,表彰的对象并不一定就是重点宣传的对象。在哪个阶段着重宣传哪些少年英雄的事迹,这完全是可以由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灵活掌握的事情。表彰的孩子越多,宣传的空间就越大,有效宣传的时间自然也越长。反过来,人为地限制表彰人数,又将表彰人数等同于宣传人数,其结果,只能是很快就宣传完毕,或者是严重缩短有效宣传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