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2008企业劳动合同范本之谢恒律师版(2)》)
第七章 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三十四条 甲方根据法律规定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防护用品和劳动工具,建立健全生产工作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第三十五条 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第三十六条 乙方确认:在签署本合同之前,甲方已明确告知其在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安全操作规程、应当进行的防护措施等。 【谢恒律师注:此条款专为特别保障用人单位权益而设计。】
第三十七条 甲、乙双方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工伤事故和职业病报告制度。乙方在工作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第三十八条 甲方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对女职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
第八章 劳动纪律
第三十九条 乙方必须遵守的劳动纪律以法律规定及甲方规章制度为准。本合同签订时,对于甲方现行的规章制度,乙方已详细阅读,并签字确认。 【谢恒律师注:1、规章制度合法是其发生法律效力的前提条件。为确保规章制度的合法性,谢恒律师建议用人单位对本单位的规章制度进行全面的法律专业审查,修改或废止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条款;2、除了合法性之外,规章制度必须由用人单位告知劳动者才生效。劳动者在规章制度上的签名确认正可以证明用人单位已履行告知义务。】 第四十条 乙方应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自觉服从甲方的管理,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生产工艺、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职业技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