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是怎样被“修正”的

作者:高守研 | 原创 | 2008-06-20 15:52 | 投票

由于受斯大林主义的毒害和苏联经验的影响,毛泽东同志还进一步提出:“在革命胜利之后,因为肃清了资本主义发展道路上的障碍物,资本主义经济在中国社会中会有一个相当程度的发展,是可以想象的,也是不足为怪的。资本主义会有一个相当程度的发展,这是经济落后的中国在民主革命胜利后不可避免的结果。”[146] 从而全面形成了中国共产党人的“新民主主义”思想,即革命胜利后首先建立“新民主主义共和国”,然后再“向社会主义过渡”的思想。

现在我们知道,既不存在社会主义制度,更不存在新民主主义国家。全部实践,包括中国革命胜利后的实践充分证明了这一点。

新中国成立后,以毛泽东同志为首的党中央自觉不自觉的放弃了新民主主义观点,实行了“社会主义改造”政策。实际上是实行斯大林主义的观点——“实现由资本主义向社会主义的过渡”。它的要害是只改变“所有制形式”,不变革生产方式,完全陷入了苏联社会主义模式之中。

相反,以刘少奇、邓小平为代表的党内相当一部分领导人则继续坚持“新民主主义观点”,提出了“资本主义剥削有功”、实行“三自一包”、“四大自由”等美化资本主义剥削,要求保留和发展资本主义甚至前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主张。从而在我们党内高层中,在如何搞社会主义问题上形成了严重的思想分歧和对立。形成了所谓“两条道路,两条路线”的斗争。

虽然通过实践毛泽东同志最早意识到了苏联社会主义模式的不随人愿,并号召全党要冲破这种模式,但他并没有认清这种模式的特征和实质,因而无法逃出这种模式。特别是受斯大林生产方式、生产关系定义的毒害,他也错误地认为,在实行商品生产、货币交换的条件下,我国建立了公有制。例如他说:“总而言之,中国属于社会主义国家。解放前跟资本主义差不多,现在还实行八级工资制,按劳分配,货币交换,这些跟旧社会没有多少区别。所不同的是所有制变更了。”并因此进一步认为,在我国建立了社会主义生产关系,消灭了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结果,社会主义革命还革什么,怎么革?这样的问题便无法回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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