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相比荣誉更珍贵——
四川教育厅副巡视员林强请求转让火炬手
记者陈敏/本月23日,四川省教育厅副巡视员林强上书四川省委宣传部及2008奥运火炬传递四川组委会,请求转让其火炬手及观摩北京奥运会资格。本报记者闻讯,就此专访了林强先生。
林强简历:
林强,四川资中人。1973年入伍,1987年转业到四川省教育厅工作,历任副处长、处长、四川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现为四川省教育厅副巡视员。
据中央媒体介绍,到地方工作后,林强20年如一日,始终心系基层、心系群众、心系贫困山区教育,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成绩。特别是2005年3月以来,他先后12次徒步翻越海拔3000多米的高山,深入到被称为麻风村的凉山彝族自治州布拖县乌依乡阿布洛哈村,帮助村里解决了办学、修路、用电等大量实际问题,受到当地民众的广泛赞誉。
2007年,中组部、人事部、中宣部、解放军总政治部、国务院军转办等五部门联合授予林强“全国模范军队转业干部”称号,中宣部等三部门授予林强“全国中青年德艺双馨文艺工作者”称号,中共四川省委授予林强“优秀共产党员”称号。胡锦涛总书记并作出重要批示,号召广大干部向林强同志学习。
南方周末:做火炬手和观摩北京奥运会是很高的荣誉,而你居然要求转让自己的这些荣誉,这是一个让人震惊的事件。你这个举动主要基于什么考虑?
林强:主要基于我现在的心情。我现在的心情很沉重。
南方周末:为什么这么沉重?
林强:因为大地震。那么多学校倒塌,那么多孩子无辜牺牲,我想只要有一点点良知的人,都会受不了的。何况我是一个教育行政官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