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建设理性政府的重要指标

作者:陈嘉珉 | 原创 | 2008-06-07 00:13 | 投票

(原载《新西部》学刊,2007年第14期)

陈 嘉 珉

  要:政府非理性行为可能会在短期内取得一定发展成就,但其所造成的恶果将会破坏发展成就和长远发展的基础。建设理性政府的重要意义,就是要避免政府非理性行为所造成的重大破坏和历史性遗憾。从现实出发并从长远发展来看,理性政府建设应有六个重要指标。

关键词:理性政府;科学发展观;博弈循环;三个代表;政企分开

政府非理性行为可能会在短期内取得一定发展成就,但其所造成的恶果将会破坏发展成就和长远发展的基础。建设理性政府的重要意义,就是要避免政府非理性行为所造成的重大破坏和历史性遗憾。从历史长河和世界层面看,理性政府建设非常令人失望。但在我们这个有英明政党领导的国家主权范围内的各级政权单位,概属一个紧密的政治、利益共同体,没有根本利害冲突,因此提出和建设理性政府完全可行。虽然政府是由有限理性的公务员自然人个人(官员)构成,但是通过民主、法治的决策和运作机制,政府整体完全可以和最大限度地控制、避免任何个人有限理性的局限性,使政府整体行为具有科学理性。从现实出发并从长远发展来看,理性政府建设应有六个重要指标。

一、理性政府必须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避免个人独断专行

个人独断专行在短期间和局部范围内会出现行政高效现象,但在长期和大范围内,其弊端远大于暂时的高效率。政府首脑独断专行,会造成政令不一、朝令夕改、无法可依,让执行者和行政对象无所适从的混乱状况,从而影响行政效果。独断专行在表面上似乎上下一致、高度服从,事实上执行者和行政对象多是阳奉阴违、有令不服、有令不行,造成政府失信于民,是对诚信的极大破坏。独断专行因其无人监督,因此也是造成政府官员腐败的重要根源。

为什么独断专行难于根治,根本原因是不合理的权力结构使得处于权力之上的个人有限理性过度发挥,甚至有时完全是个人性和情绪化的发挥。独断专行、任性妄为源于个人的有限理性和个人情绪,但任何绝顶聪明和具有完美知识结构的个人,都不可能具有天然完全的理性,因此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和过错、责任追究原则,是避免独断专行最佳的应急、应时良法。从根本上讲,要通过政治体制改革来改善权力结构,从制度上有效制约有限理性和非理性的个人,才能真正避免个人独断专行,把理性政府建设好。

二、理性政府必须规范有序和廉洁奉公

我国政府加入的WTO是一套规则体系,WTO规则的一个基本要求,就是成员方政府必须严格依法行政,所有政府行为都必须符合法定的程序规范,这就要求政府行为必须高度理性。政府必须按照法定的程序行事,这本身是公正价值的要求,也是其体现。一个公正、高效、廉洁的政府必然是一个高度理性和依法行使职权的政府。在市场交易活动中,政府要根据法律对各种纠纷进行公正裁决,公正裁决的标志就是高度理性地以法律为准绳、为尺度。入世后的各级政府,切忌为了应对激烈的市场竞争和片面追求行政效率,或为了局部非法的“公正”需要,而抛弃或减损法定的行为准则和程序。那样做只会损害全局上的公正和降低整体上的行政效率。公正执法要求政府职能的发挥必须程序合法,按照规则来管理社会事务,同时对自己的违法行为必须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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