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个体劳动者协会主办的《光彩》杂志这样描述当年“八大王”事件的景象:
1982年夏天的某个黄昏,温州柳市镇干部突然把自行车停到胡金林家门口,小声对他说:“不行啦,要下大雨啦!”说完转身就走。胡金林知道自己大祸临头,飞奔回屋,从抽屉里拽出早就准备好的500斤粮票、2000元现金和各种证件,连妻子也来不及通知,赶在当夜12点警车呼啸着向他扑来之前,仓皇逃出了柳市镇。
而“八大王”事件的背景,正是当初“七下八上”的雇工之争。
1979年底,全国共批准个体工商户约10万户。两年之后,这个数字增加到101万。此后,随着业务的扩大,“最多不能超过五个学徒”的规矩立即被打破,绝迹多年的“雇工”现象再次出现。
1979年,广东高要县农民陈志雄承包了8亩鱼塘,一年后承包了141亩鱼塘。夫妻俩干不过来,就只好雇人,雇请固定工一人,临时工400个工日。1981年继续扩大经营,承包面积达497亩,雇请固定工5人,临时工1000个工日。
在那个年代,像陈志雄这样的情况并不鲜见。从安徽到浙江到广东,大江南北,聘用雇工的个体企业比比皆是。安徽著名的“傻子瓜子”创办人年广久,自挂牌以后生意就很兴旺,也雇请了一些无业青年当帮手,到1979年底,雇工达12个。
但是,这些现象的存在,却触动了当年意识形态最敏感的神经:在社会主义国家,是否应该有以往被视为带有剥削意味的“雇工”的存在。而在当年,官方的说法是非常明确的。1980年中央75号文件明确规定:“不准雇工。”
于是,陈志雄的事情,一下子闹到了中共中央党报——《人民日报》。1981年5月29日,《人民日报》发表《关于一场承包鱼塘的争论》一文,介绍陈志雄承包集体鱼塘的情况后说,此事有分歧,有人赞成,有人反对。
争论的焦点是:“雇工算不算剥削?”“能不能跨队承包?”讨论中,有人马上联想到马克思在《资本论》做出过的那个著名论断,“雇工到了八个就不是普通的个体经济,而是资本主义经济,是剥削。”在几乎所有的社会主义理论中,“七下八上”是一条铁定的界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