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八大王”事件,1984年,时任温州市委书记的袁芳烈深感“八大王案不翻,温州经济搞活无望”。他组织联合调查组,对全部案卷进行复查,被捕的几个人才被取保候审,或无罪释放,而后恢复名誉,归还已经被没收的财产。只是,这“八大王”在此之后平凡无奇,重回芸芸众生。
而中央对于雇工数量限制的打破则是在1987年中央5号文件中,此文件去掉对雇工数量的限制,私营企业的雇工人数被彻底放开。1988年第七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起草了一个允许私有企业可以雇用多于8名员工的法律修正案。
这是自1950年代以来的首次。这种企业被正式称为“私营企业”。
“红帽子”私企的生死劫
那时的私营企业主,往往喜欢给自己的企业戴上一顶“红帽子”。“我们注册成立了乐清求精开关厂,在企业性质一栏里注明:股份合作(集体),戴上了‘集体’这顶用于自我保护的红帽子。”南存辉回忆说。
没有人确切知道目前还有多少企业是戴着“红帽子”的私企。温州当地经济学者马津龙教授透露,1995年温州有3989家私企,却有大约47000家股份合作企业。根据他的估计,在温州,至少有三分之二的股份合作企业实际上属于私有性质。
也曾有学者做过一个统计:在1988年宪法修正案通过前夕,如果仅按营业执照算,以私营企业名义登记的全国不过6家,即温州4家,沈阳2家;如果按各地工商局的统计,雇工8人以上的私营企业全国有11.5万户,雇工人数为184.7万人。
1993年,中国社科院民营经济研究中心和全国工商联等机构进行的问卷调查结果显示,被调查的私营企业主认为“红帽子”企业占集体企业的比例为50%~80%。而在1994年,国家工商总局抽样调查结果表明,乡镇企业中有83%实际上是私营企业。
私营企业主为何热衷戴“红帽子”?“红帽子”企业除了可以突破政策限制,发展个体私营经济,还能获得各方面的税费优惠。比如当时广东南海普遍存在的“红帽子”企业,挂靠能使其规避当年相当于营业额1.5%的工商管理费。
后来随着国家政策的相对明朗化,一股“脱帽”风潮开始席卷全国。只是好景不长,这些私营企业主们很快发现,在征用土地、用人制度、享受贷款等多方面,私营企业的待遇都远远不如集体企业和国有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