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在新的政府机构改革形势下,我倒希望我们能否换个角度,再看邮政法的争议,多些积极的倡导,少些群起攻之的喊打。
对于邮政法的部门立法,垄断得益者的影响公平的等问题,大家过去已经谈的嘴角起泡了。但现在的立法部门和主管部门已经在发生变化,国家邮政局已经被大交通运输部收编,立法者监管者的角色已经开始变化,而且多次流产的结果也让立法部门越来越重视立法的前瞻性。
媒体很多时候,类似乡下的婆姨,喜欢凑个热闹,不然寂寞会让人死掉;喜欢对一件事说长道短,不然舌头可能退化;喜欢声援弱者,表示自己富有爱心。但反思过去多数媒体的姿势,都是排成一队,对邮政部门手拎大棒。
但今天在看媒体呵护声援的那些弱势者,他们有什么新变化,游兵散勇式的快递人员,松松垮垮的加盟队伍,等待做大后一卖了之的经营者……实际上我们在一定程度呵护了落伍的虾兵蟹队,而这些虾兵蟹队稍微做好一点,就可能成为外资并购的盘中餐。
在中国物流产业升级发展过程,我们依然要注意邮政物流企业的垄断经营,但更要注意大量不思进取,混水摸鱼的非邮政快递物流企业。这类企业必然有一部分企业被淘汰,必然有叫痛声,但这痛恐怕是理所当然的。
从6月27日和7月9日,交通运输部国家邮政局原则通过的《快递市场管理办法》、《邮政普遍服务监督管理办法》,我们可以看到积极的和前瞻性的立法力量。尤其:《邮政普遍服务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我国邮政普遍服务的业务范围包括信件、单件重量不超过5千克的印刷品、单件重量不超过10千克的包裹的寄递业务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业务。这将以为普遍服务业务的范围更加符合中国快递市场实际情况!也许我们该为先进的力量呼吁探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