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的科学社会主义构想,来自于对资本主义的“生产的社会性与资本主义私人占有之间矛盾”的分析,这个矛盾表现为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的对立,资本主义这个主要矛盾运动的最终结果,导致资本主义必然灭亡和社会主义必然胜利。
科学社会主义的生产关系是与资本主义的生产关系相对立的,即生产资料公有制、计划经济和按劳分配。这几条是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符合以上三个特征就是社会主义,不符合的不能算作是社会主义。
在社会发展中有三种情况:一种是本质不能互换。每种社会形态都有其内在的本质特征,这种本质的东西是不能互换的,如果互换了那么社会性质就变了,如资本主义的私有制和市场经济与社会主义的公有制和计划经济不能互换。一种是普适内容可以共用,如民主政治建设等。还有一种是非本质的东西可以互相借用,如科学管理方法。在推进社会发展和社会管理中,这三种情况不能混淆。国家管理者应该坚持社会本质,积极应用普适内容,大胆借用他国先进管理经验和技术。
马克思曾预言,社会主义应该在最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产生。这是有一定道理的。因为社会主义脱胎于资本主义,是资本主义主要矛盾运动的最终结果,是资本主义主要矛盾运动到不可调和的地步,最终导致资本主义社会解体,从中诞生社会主义社会。
而要资本主义主要矛盾运动致使其解体,资本主义必然是经过产生、成长、成熟到衰落等几个历史阶段,社会主义必然产生在资本主义发展的晚期,即衰落阶段。而纵观前苏联和东欧社会主义国家,没有哪一个国家的社会主义是诞生在垂死的衰落的腐朽的资本主义国家中,都是诞生在不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当时的英法美德等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至今也没有诞生社会主义的迹象。
前苏联和东欧的社会主义,经过几十年的艰难行走,最终还是放弃了。有人总结说,这是因为前苏联和东欧社会主义国家没有与时俱进,没有发展马克思主义,没有结合本国国情,其实这些都是不主要的根本的原因。如前苏联和东欧社会主义国家变质,其中重要一个原因是官员腐败,而官员腐败思想的产生,资本主义思想和生活方式的腐蚀并不是主要的,主要的是官员的封建特权思想在作怪。因此主要的原因是没有按照马克思主义说的办。
马克思分明告诉我们,资本主义的灭亡是生产的社会性与资本主义私人占有之间的主要矛盾运动的结果;分明告诉我们,任何一种社会形态在它所能容纳的生产力发挥出来之前是决不会灭亡的,而新的更高的社会关系在它外界生存的物质条件成熟之前是决不会产生的;分明告诉我们,社会的基本矛盾是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而这些国家的共产党人却偏偏置马克思的这些谆谆教诲于不顾,非要在不可能长出社会主义苗的土壤里撒下社会主义的种子,同时待种子出土长出了先天不足的社会主义后,又不得不揠苗助长,最终不得不宣告失败。
任何一种社会形态,从产生、发展、兴旺到衰老,都是有一定时间过程的。这个时间过程不可能像我们自然人似的,只有百八十年。对于一种社会形态和制度来说,它可能是几百年或者上千年时间。中国的奴隶社会从夏到战国约1879年;封建社会从秦到清的1840年约2170年,资本主义制度在西欧确立以来,已经有300多年的,至今也没有发生列宁所说的腐朽、没落、垂死的迹象,相反世界最发达的仍然是资本主义国家。
一个社会形态或叫制度确立和发展,至少要有几百年上千年时间。而我国的新民主主义社会,从1949年—1953年只有短短的四年时间。四年时间相当于一个刚刚学会走路和说话的儿童,那么由此诞生的社会主义怎么可能是一个成熟的社会主义呢?
因此,从1956年到1978年,经过22年时间的实践,我们不得不回归到新民主主义社会。
正确地判断一个社会的性质,对于科学治理国家非常必要和重要。因为作为一个国家的管理者,它的治国思想和理念,治国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都来源于对一个社会性质的正确判断。判断正确,治国的思想理念、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就正确,反之就是错误的。
不要说我们从1956年—1978年的治国方略是错误的,就是改革开放以后,我们的治国方略也是摇摆不定的。国企的减员增效改革伤害了工人阶级的利益,使大量的无辜工人下岗失业,沦为贫困阶层;农村的征地拆迁和增加各种负担,伤害了农民阶级的利益,使许多农民失去了赖以生存的土地,而又得不到合理的补偿;上个世纪90年代初期,我们搞的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又伤害了新生资产阶级的利益。治国方略的摇摆不定,根源在于我们对社会性质判断上出了问题。
因此,理性地承认我国现阶段处于新民主主义社会建设阶段,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几个阶级的联合专政(专政即是执政,不能理解为镇压等别的意思)的新民主主义社会。我们一切的治国思想理念、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都从新民主主义社会建设出发,就会避免我们党治国方略上的大起大落,摇摆不定,给国家经济和政治建设造成重大损失。
同时,我们还可以公开宣示:经过一个较长历史阶段的发展,新民主主义社会最终要过渡到社会主义社会上去。这同样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