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环境标志制度
环境标志又称绿色标志或生态标志,是指由政府管理部门、公共或民间团体依据一定环境标准,向有关申请者颁发其产品或服务符合要求的一种特定标志。根据国际标准化组织的定义,环境标志是印在或贴在产品或其包装上的宣传环境品质或特征的用语和(或)象征符号。环境标志标明产品从生产、使用以及回收处置的整个过程符合保护特定环境的要求,对生态环境无害或损害极少,有利于资源再生和回收利用。环境标志制度为越来越多的国家接受和采用,对国际贸易和国际市场营销产生了重大影响。
环境标志制度兴起于20世纪70年代,此后得以迅速发展。德国是世界上第一个实施环境标志制度的国家。早在1971年联邦德国的国家环境计划就提出对消费者使用的产品实行环境标志制度的概念。1977年由联邦德国内务部和环境部实施了这一计划,称“蓝色天使”(Blue Angle)计划。标志图案是以蓝色天使和谷穗表示。1985年德国又将“蓝天使”标志上的文字“适应环境”改为环境标志。2002 年 7月,德国的“蓝色天使”标志被 671个厂家的3395个产品使用,其中包括79个外国企业的 430个产品。目前世界上已经有50多个国家实行环境标志制度。加拿大是1988年实施环境标志制度,加拿大称其为“环境选择方案” (Environmental Choice Program),标志图形称作“环境选择”商标,图形上一片枫叶代表加拿大的环境,由三只鸽子形成,象征3个主要的环境保护参加者:政府、产业、商业。商标伴随着一个简短的解释性说明,解释商标为什么被认证。加拿大“环境选择”标志产品主要集中在可回收利用和低污染产品。日本是1989年实施生态标志制度(Eco-mark Scheme),其生态标志图案是两只巨手亲切拥抱世界,表达了“我们的双手保护地球”的愿望。手臂的形状围成英文字母e,为“地球”(Earth)、“环境”( Environment)、“生态”(Ecology)三个英文单词的词头E字的小写,意味着对地球、环境和生态的保护。图案上方,用日文写着“友好对待地球”。日本环境标志产品种类侧重于与人们日常生活相关的家庭用品。韩国是1992年实施生态标章制度((Eco-label Scheme),其生态标志图案中的树和鸟代表植物和动物;下面的水和土地表示自然;上方的朝鲜文表示“更清洁更绿”。产品类别由来自消费者组织、产业界、环保团体、检验机构、科学家、法学家及公共健康专家共13~155名代表组成的生态标志委员会选择并审定。另外还有,北欧四国的“白天鹅制度”(1989年),瑞典的“良好环境选择制度”(1192年),奥地利的“奥地利生态标章”(1991年),欧盟的“EU制度”(1992),美国的“绿色签章制度”(1989年)和“科学证书制度”(1990年),法国的“NF环境”(1991年),印度的“生态标志制度”(1991年),新西兰的“环境选择制度”(1991年),新加坡的“绿色标章制度”(1992年),等等。环境标志在很大上制约了发展中国家的出口,发展中国家的产品要进入发达国家,首先申请环境标志。环境标志正成为越来越多国家市场的“绿色通行证”。比如,1992年5月欧共体正式实施所谓“生态标签”制度,并于1993年7月推出欧洲环保标志(Eco-Label)。凡有此标志者,即可在欧盟成员国自由通行,各国可自由申请。1999年3月,欧盟作出决定要求贴有环境标志的商品再增加两种,即纤维、服装和鞋类,从而使1993年欧盟所规定需要贴有环保标志的商品由12种增加到14种。发展中国家产品要进入欧盟市场,必须提出申请,经批准获得“绿色通行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