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就是儒家社会主义
作者:王世保
一、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的提出
共产主义理论自古希腊哲人柏拉图提出原型之后,经过近两千年的发展历程,最终在西方进入资本主义社会以后,由马克思和恩格斯将其理论由空想推进到革命阶段。马克思主义学说本质上是革命性的,这就注定了它必然是一种共产主义理论的过渡性阶段理论,即由空想到革命,再由革命到社会主义国家的治理。马克思主义起着承前启后的作用,为社会主义国家的建立提供了理论基础,也为共产党人提供了最有力的革命思想武器。
在西方资本主义社会初期,马克思以自己无与伦比的光辉思想和卓越的革命实践推动了国际共产主义的运动,这个运动最终结出了丰硕的果实,许多资本主义国家的无产阶级成立了自己的政党,一批社会主义国家也先后建立起来了,其中有代表性的社会主义国家就是苏联与中国。但是,受资本主义国家的强力渗透,共产主义运动的果实在欧洲只是昙花一现,那些早期的社会主义国家随着苏联的解体也都分崩离析,而以中国为首的几个东方的社会主义国家则得到了长足地发展。
然而,中国的社会主义建设也并不是那么顺利,以毛泽东为首的第一代共产党人在国家政权确立和巩固以后,仍然以阶级斗争为纲,并没有积极地进行社会主义治理实践,没有给中国社会带来和谐的社会局面。毛泽东恪守阶级斗争学说也正反映了马克思主义的过渡性。当社会主义革命胜利以后,社会主义国家面临的就是空前的国家治理,实现一个人人幸福的和谐的社会。
这个转型是由中国共产党第二代领导人邓小平进行的,他以自己卓越的智慧,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就果断地屏弃了阶级斗争的纲领,把国家的政治任务转向了经济建设,即真正意义上的为中国人民谋福祉。邓小平同志在自己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实践基础上,提出了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标志着共产主义理论由革命阶段开始向治理阶段转型,由于这个理论还很不成熟,因此,“有中国特色”的内容还需要在社会主义国家的治理实践中进一步丰富与拓展。
“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这个概念的进一步展开与丰富是由中国共产党地三代领导人(泽民)江和第四代领导人(锦涛)胡总书记共同作出的。(泽民)江提出了“以德治国”和“依法治国”的社会主义国家治国方略,而(锦涛)胡总书记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提出了建立“和谐社会”的社会主义国家目标。这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这个概念的过程与目标就已经清晰地呈现出来了,即建立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就是通过“以德治国”和“依法治国”的治国方略实现一个人人享有幸福的“和谐社会”。如果我们用一个更加简洁的概念来概括这样的社会的话,那就是建立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就是建立儒家社会主义社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