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集中解决两大问题——所有制结构和所有制实现形式。解决沈阳的问题必须从沈阳的实际出发。党的十五大就全国而言提出了所有制结构不合理和所有制实现形式过于单一的问题,从沈阳来看,由于受计划经济体制影响深重,这两个问题的严重程度远远超过其他地区。因此,要解决沈阳的问题,在这两方面所下的功夫和力度必须比其他地区更实、更大,才可能真正有所奏效。大力发展民营经济,正是从这个实际出发做出的带有战略性的决策。发展民营经济当然包括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这是发展的重点;但发展民营经济并不仅仅是要大力发展个体私营经济,也就是说并不仅仅包括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我市强调要大力发展民营经济是要从沈阳的实际出发解决十五大所提出的两个问题,一是要解决所有制结构不合理的问题,即要合理调整所有制结构,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二是要解决公有制经济经营机制缺乏活力的问题,即要借助或通过民营的方式,大力探索发展公有制的多种实现形式。因此,我市提出的要大力发展民营经济,是有的放矢的,包括与之相对应的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方面要大力发展民有的民营经济,即非公有制的民营经济,也就是个体私营经济;另一方面要大力发展公有的民营经济,即公有制实现形式的多样化,也就是通过多种形式对公有制经济实行公有民营的那些民营经济。
3、正视一个现实——实现民营与国有的优势互补。从我市的实际情况看:一方面由于历史原因公有制经济特别是国有经济的存量相当大;另一方面,非公有制经济仍然处于远未成熟的发展时期,其存量还相对弱小。这是一个十分突出的现实矛盾,只有首先正视这个矛盾,才可能解决这个矛盾。由于这个矛盾的存在,我市所有制结构调整的任务相当重。且这个调整绝不可能一下子完成,需要一个过程。因为,从根本上说,所有制结构调整可能进行的程度,是以民营经济中的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所达到的程度为前提条件的。应该看到,我市的国有企业将有相当大的一部分不可能在短期内转制为非公有制。一方面是因为目前还不具有那样多、那样大买断能力的民营企业;公有制经济特别是国有经济的搞活搞好,不可能都通过转制,通过把公有变成非公有来实现;从非一般意义、非抽象意义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角度看,要真正搞活搞好国有经济,不仅要调整所有制结构,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还需要通过或借助民营经济、作为实现形式来发展公有制经济。民营经济这一概念,同非公有制经济并不是等同的。它不是从强调所有制经济意义上提出来的,而是从强调所有制实现形式、强调经营行为主体多样化、民间化、市场化的角度提出来的。就我市国有经济所面临的诸多矛盾来看,其最主要的矛盾就是所有制同市场实现之间的矛盾。解决这一矛盾的关键,即国有企业能不能搞好、能不能生存发展的关键,就在于能不能找到有效的实现形式,而探索和寻找有效实现形式的重要途径之一就是实行多样化的公有民营或民有民营。因此,要把搞好国有经济和发展民营经济作为一盘棋来下——努力实现国有经济和民营经济的优势互补搞好国企是一项需要动员全社会各方面力量全力攻坚的系统工程。只有从我市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地、辨证地认识发展民营经济同搞好国有经济的关系,动员和鼓励更多的民营企业积极参与和支持国企改革,才能促进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实现优势互补、共同发展,才能实现“1+1大于2”的系统效应。沈阳市是一个特大规模的工业城市,国有大中型企业比较集中。国有经济具有二重性:一方面,有巨大的潜在优势,包括存量资产优势、技术管理优势、人才与职工队伍优势等;另一方面,由于长期受计划经济体制影响,在企业体制、运行机制、市场竞争力、企业活力等诸多方面,还滞后于市场经济发展的现实需要。使巨大潜在优势难以发挥出来,甚至成为制约经济发展的沉重包袱,优势潜力变成了现实的劣势。若使我市国有经济巨大的潜在优势转变成现实优势,变包袱为动力,应该调动全市各方面的力量,积极主动地从实施国有经济与民营经济的优势互补入手,来研究和探索搞好国有经济和促进我市的整体经济全面发展的问题,以优势互补来形成优势合力,以优势合力来塑造老工业城市的新优势。要克服“对立论”,不能把发展民营经济同搞好国有企业对立起来。发展民营经济同搞好国有企业具有密切的、不可分割的联系。二者共处于一个统一开放的大市场中,既相互竞争,又相互渗透、相互作用、相互补充、相互促进。不搞好国有企业,我国的社会主义制度就难以巩固;不发展民营经济,我国的市场经济体制就难以真正形成。国有企业的改革发展,必将促进民营企业素质和竞争力的提高;民营企业的不断发展,必将促进国有企业的战略重组和结构优化。随着我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步伐的不断加快,这种联系将越来越紧密。在建立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事业中,国有经济同民营经济决不是互相对立的关系,其根本利益和发展目标是一致的,二者应优势互补、共同发展。要防止两个片面性,即决不能一强调搞好国有企业,就片面地否定发展民营企业的必要性;或者一强调发展民营经济,就片面地否定发展国有经济的必要性。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国有企业能不能搞好,不仅取决于国有企业自身,还有赖于与其发展相关的市场环境,特别是多种经济成分的市场主体的发育程度。国有大企业好象大船,民营经济好象水,民营经济发育太慢,大船就会搁浅。国有企业的“退”,需要民营经济的“进”与之相匹配;国有企业的“有所不为”,需要民营经济的“有所为”与之相匹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