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民营企业积极参与国有和集体企业改革,盘活了大量公有资产。几年来全市共有1200多户市属中小型国有和集体企业改制为民营企业,共盘活资产118亿元,解决了20多万人的就业问题。在参与国企改革进程中,一些民营企业通过注入资金和加强管理使原企业焕发了生机。
6、民营企业社会贡献不断增大,社会地位不断提高。一是民营经济上缴税金逐年增加。2003年全市民营经济实现税收86.8亿元,同比增长23.8%,占全市税收总额的49%。二是安置就业人数逐年增多。从1998年到2003年,全市个体私营企业从业人员由65万人增加到130万人,增长1倍多。目前全市民营企业已建立下岗职工安置基地44个,下岗职工安置点434个,成为我市吸纳就业的一条主要渠道。三是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1998年以来,全市民营企业在抗洪救灾,抗旱救灾、康法扶贫和慈善事业中,共向社会捐资捐物折合人民币超亿元。仅在长江遭受特大水灾时,我市数十家企业就捐资捐物三千多万元。民营企业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的行动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称赞。一大批优秀民营企业家被推荐当选为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
7、民营经济发展环境不断改善,社会化服务体系逐步形成。一是建立了市中小企业信息网络服务平台,供了大量的融资、信用、财税、质量认证、招商引资、政府采购、城市建设项目、人才需求和入网企业查询等方面的信息咨询服务,并开设了企业与政府直接对话的“快速通道”。二是建立了《沈阳市人民政府信息公报》发布制度,在沈阳电台、沈阳日报、沈阳电视台开设专栏及时发布各类为民营企业服务的经贸活动信息。三是以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市科技市场、市人才中心、市产品检验所、辽宁商学院等12家事业单位、科研机构和大专院校为依托,组建了中小企业(民营经济)技术、人才咨询服务网络。通过联席会工作制度,为中小企业(民营经济)提供服务;聘请各类专家学者组建了中小企业(民营经济)科技顾问团,有针对性地开展各种科技咨询服务。四是建立了中小企业(民营经济)权益维护投诉中心。与各区、县(市)建立了上下紧密结合,快捷、方便的投诉协调服务网络和服务体系。市民营经济权益维护投诉中心受理民营企业的重点投诉、协调案件办结率达97%。五是加强业务培训体系建设。按照国家发改委银河培训工程的要求,共组织600余家中小企业(民营企业)分批参加了“财务预算管理”、“中小企业信息” 、省骨干民营企业发展政策培训班等专题培训。六是加强对与民营经济相关行业协会体系的指导。积极发挥市民营企业家协会、民营经济国际交流协会、市中小企业协会、市私营企业协会、市个体劳动者协会和市家俱行业协会、温州商会、闽南商会等各类民营经济社会团体和中介组织在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和引进外地民营企业项目的过程中的重要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