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积极拓宽各类融资渠道,大力促进民间资金向民间资本转化。一是积极组织银企对接活动,开展了多次不同类型的银企对接活动。共向我市各商业银行推荐了34家重点民营企业需求资金24.7亿元的发展项目,向省内各大银行推荐了32家重点民营企业需求资金20亿元的建设项目,为企业提供了融资机会。二是开展民营企业贷款担保工作。采取财政引导性支持,吸引民营企业资金等方式,形成了近1亿元资金规模的、市区结合并吸纳民间资本参与的担保体系。目前我市各类担保机构19家,已为700多户中小企业(民营企业)融资提供了贷款担保。三是开展融资和经贸对接活动,组织重点民营企业参加了辽宁省民间资本与科技项目对接会、第二届中国国际装备制造业博览会、全国民营企业振兴东北合作交流会等大型经贸活动,促进民间资金转化为民间资本。四是组织了沈阳市中小企业(民营经济)海外上市融资辅导交流活动。邀请香港13家金融证券机构对我市150户民营企业进行了海外上市辅导。组织部分民营企业对香港资本市场进行了学习考察。五是在香港搭建了一个上市平台。通过沈阳民营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同香港有关机构合作组建了中国北方企业投资基金有限公司,并于2003年10月27日在香港主板市场上市(股票代码2324),募集资金5000万港币,为我市和辽沈民营企业在海外资本市场上市融资提供了一个便捷的服务窗口和渠道。
9、民营经济的大发展,大大加速了沈阳这个计划经济堡垒型城市的市场化进程。实践证明,民营企业是真正的市场主体,一个城市的市场化程度主要取决于其市场主体民营化的程度。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没有民营经济的大发展,就不可能真正建立起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我们同南方的差距主要是差在民营经济上,城市与城市的竞争的实质上主要是民营经济发展环境、发展质量、发展速度的竞争。民营经济对沈阳经济发展所做的贡献功不可没。没有民营经济的发展,就没有沈阳今天的发展和稳定。
三、回顾与展望
回顾我市民营经济发展的历程可以看出,它是伴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思想解放程度的不断提高而发展壮大起来的。改革开放初期,我市民营经济在国民经济中所占的份额非常小,只有少量的个体工商户,零散地分布在餐饮服修行业,其作用只是拾遗补缺,在整个社会政治经济生活中的影响很小。1979年初,我市在全国率先开放了北行、大西、九路等三个城市农贸市场,这一举动具有其深远的意义,不仅在当时引起全国各地的关注,也成为后来我市民营经济发展的雏型和摇篮。随着城乡集市贸易的发展,我市陆续开放了轻工、服装、家具、民用建材、旧机动车、农副产品等市场,培育和发展了大批的个体工商户,他们中的许多人后来都随着资本的扩大创办了私营企业。1987年,我市第一家私营企业经工商局注册正式诞生,其前身就是现在的辽宁香蜜集团,这标志着我市私营企业开始走上社会经济生活的舞台。但当时,我市民营经济还很弱小,1987年党的十三大召开时,全市注册的私营企业仅24户,个体工商户只有11万人。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我市民营经济也得到不断的发展壮大,特别是党的十五大以后,给民营经济的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1997年末,为推动个体私营经济的大发展和大提高。市委、市政府召开了全市个体私营经济工作会议,市人大颁布了《沈阳市私营企业条例》和《沈阳市个体工商条例》。 1998年初,借助党的十五大的东风,为了从沈阳实际出发,推动民营经济大发展,我市组建了专门牵头负责的工作部门——沈阳市民营经济发展工作委员会;市委、市政府又召开了全市民营经济发展工作会议,做出《关于大力发展民营经济的决定》。这些都有力地推动了我市民营经济的发展。2001年我市借鉴发达国家大力发展中小企业的经验,为了发展大民营,又在原市民营委的基础上将市集体办合并组建了市中小企业局。近三年来,市委、市政府在认真总结以往我市民营经济发展的经验教训基础上,进一步加大了发展民营经济的工作力度,召开了两次全市民营经济工作会议,制定了《关于加快发展民营经济的若干意见》,并表彰命名了我市民营企业30强和50强,通过开展“项目年”、“环境年”活动,大力推进本地、转制和外来型民营企业不断发展壮大,在全市掀起了新一轮的民营经济发展高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