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马迁曾这么总结夏、商、周、秦、汉的治国方略(见《史记卷八·高祖本记第八》):
夏代主要在一个“忠”字(诚信笃厚);
商代主要在一个“敬”字(敬天、敬神、敬祖先);
周代主要在一个“文”字(礼乐制度);
秦代主要在一个“刑”字(刑法);
汉代又改用“忠”字,同时辅以“约法三章”(杀人者死,伤人及盗抵罪)。
细心研究,这里的所有“方略”都没有离开亲情文化的政治理念——
维护“家长”地位,保护“家族”利益。
其实,探究汉以后的中国历代王朝,大体上都没有脱离以上四种治国“方略”,而这四种治国方略,又早在孔孟那里留下原始模式——
齐景公问孔子如何治理国家,孔子答:
“君君臣臣父父子子。”(《论语·颜渊》,意即以亲情文化为核心管理“国”与“家”。)
之后,孔子的信徒,又作了进一步的发展:
——“天下之本在国,国之本在家。”(《孟子》)
——“以不忍人之心,行不忍人之政,天下可运于掌上。”(《孟子·公孙丑上》)
——“家齐而后国治。”(《大学》)
——“天无二日,
……
再往后,
——“卧榻之侧,岂容他人酣睡?”(宋·岳珂《桯史·徐铉入聘》)
书生们的话都说白了,老百姓就更不需要绕弯子:
——“一寨不容二主,一山不容二王。”
——“一个槽里拴不得两头老叫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