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
年1月1日,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的正式实施,太阳能、地热能、风能等可再生能源行业迎来了发展的春天。行业协会、媒体、厂商纷纷召开或者参加可再生能源发展论坛,共同研究和探讨新能源的发展大计。1月5日-7日,北京雨昕集团2005年度经销商年会暨营销战略论坛在北京隆重举行,中国太阳能热利用委员会秘书长霍志臣,北京市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协会副理事长、北京市太阳能研究所高级工程师罗运俊,北京工业大学环境与能源工程学院院长、教育部传热与节能重点实验室主任马重芳教授,北京雨昕集团总裁孙培雨,国内资深可再生能源学者教授、营销专家以及来自全国近30个省市的一级优秀经销商300多人齐聚北京,共商发展大计。此次会议对进一步提高太阳能产业地位,推动可再生能源的发展具有深远意义。记者有幸全程参加了本次大会,深刻地感受了其中的隆重、深刻与精彩。
可再生能源行业:开往春天的地铁
2005年2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在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高票通过,国家主席胡锦涛就此签署了第33号主席令,公布了这项法律,定于2006年1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
《可再生能源法》对政府和社会在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方面的责任与义务的规范,以及确立的一系列制度和措施,包括中长期总量目标与发展规划、鼓励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和技术开发、支持可再生能源并网、实施优惠上网电价和全社会分摊费用和设立可再生能源财政专项资金等,为太阳能、风能、水能、地热等为主的可再生能源生产企业的发展提供了政策支持和法律保证。所以说《可再生能源法》启动了中国新能源发展的春天。
中国太阳能热利用委员会秘书长霍志臣首先在大会上发言,他指出太阳能行业的发展迎来了最好的时机:在整个可再生能源行业里,太阳能热利用在我国发展最为迅速,2005年太阳能热水器的社会保有量达到7000万平方米,2010年计划达到1.5亿平方米,2020年达到3亿平方米。太阳能行业现在从业人员超过50万,形成了从原材料供应、生产加工、质量检测、销售安装和售后服务为主线,带动钢材、玻璃等相关行业发展为辅线的可再生能源产业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