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小产权房”根治城市化与工业化的痼疾(7月22日)

作者:贾春宝 | 原创 | 2008-07-22 00:58 | 投票

让“小产权房”根治城市化与工业化的痼疾

 

关键词:入世  小产权房  城市化  工业化  内外销并轨

 

2008年7月,一份由国土资源部成文的小产权房调查报告已经上报国务院,8月,国务院将根据这份报告,对大有“星火燎原”之势的小产权房做出最后处置。作为头顶18亿亩耕地红线的土地主管部门,国土资源部似乎更倾向于用“新老划断”的方式,在维持现有土地制度与社会和谐稳定之间,努力寻求平衡。据媒体透露,国土资源部已经提出了处理“小产权房”的政策设想,其中一条重要原则就是,决不能让开发商占便宜。

接近国土资源部的人士透露,小产权房已经占到中国村镇住房总量的20%。小产权房问题比较集中的城市包括北京、天津、济南、郑州等。其中的规律是城市规模越大、城区扩张速度越快、小产权房的问题也就越突出。显然,政府已经将“小产权房”视作利益侵占与违抗制度原则的现象,而誓将遏制在摇篮里。

 

九鼎公共事务研究所研究员秋风先生说,工业化、城市化带来了土地增值收益,但农民与此无关,农民只能获得低廉的土地征用补偿。这些收益大部分归地方政府所有。近十年来,土地财政是地方政府最大宗的收入。这笔收入当然会通过开发商转嫁给商品房购买者,于是,城市市民纷纷发出了买不起房的叹息。有关部门恐怕必须审慎地权衡一下:究竟怎样做,从政治的角度看才是可取的?地方政府和开发商的利益更重要,还是农民、市民的权利、利益更重要?究竟哪一个才比较接近公共利益?

秋风先生认为,相对于公众的利益、福利,相对于农民、市民的幸福生活,法律的尊严是次要的。

关于“小产权房”农村城市化的主题,本人已经在一年半之内多篇文章中有所论述(题目见文后的目录)。特别是刚刚以六篇文章深入分析了城市化运动的主题。

本人认为,小产权房是应对城市化正确的选择,这不是国家在土地权利的旁落,而是节省资源、回归传统的战略选择,对内对外都存在巨大的潜力。

 

“小产权房”受到追捧的根本原因在于,在城市化运动下的城市房地产价格疯狂到近乎失控的飚升、城乡间的收入差距越来越大的矛盾情况下,城市居民向农村倒流。这种倒流不仅是对城市化运动的深度反思,更会带给相关政府机构、开发商、村镇地方政府、以及土地和房产的转让与受让方一些利用失衡。“小产权房”的放开会危及当局某些部门的利益,甚至会危及土地国有化的原则,虽然如此,但毕竟有所得必有所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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