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经济制度》中译版(之五)

作者:张五常 | 原创 | 2008-07-04 15:27 | 投票

中国的经济制度(十二之五)

张五常著·译

第五节:承包合约的扩张与县际竞争的兴起 

承包合约用于农业是成功的,虽然要好些时日才简化为今天的可以转让的土地租约。在这过程中,执政者逐步减少了他们的操控,偏向于界定土地的使用权利。九十年代初期农产品的价格管制取消了,二○○五年取消了农业税,使农业的承包成为不需要付税的长期租约。形式上还是承包。就是今天,农地的买卖称作「转包」。 

把承包合约引用到工业去有困难。八十年代中期我考查这项目时,主要的困难是工业的资产要折旧。维修保养与再投资的责任谁属,上头政府与下面国企之间常有争吵。我建议过些解决方案,包括发行可以转让的股票(注三十)。九十年代后期,发行股票开始实施,但主要是有垄断保障而有利润的国企。至于那些要亏蚀的无数国企,他们的资产净值早就下降至零。事实上,九十年代,执政的人要把亏蚀的国企免费送出去也不容易。 

不同的时期有不同的困难。九十年代初期起,亏蚀的国企的困难再不是资产贬值——他们没有什么还可以折旧的了——而是要吃饭的国家职工没有补偿不能解雇。二十一世纪开始,这些亏蚀的国企成功地近于全面私有化,主要的协助是地价上升了。这点我将会解释。

令人失望的工业承包的经验,到头来却提供了一个有巨大价值的主意。大约一九八四年,那所谓「层层承包」的合约安排在工业出现。并不新奇,外间的工业称作「次承」,或称「分包」。西方称subcontracting,而众所周知,工业或建筑业的「subs」往往是好几层串连起来的。如果一定要在中国经济改革中选出一项关键的发展,我的选择是从八十年代后期开始,农业的承包与工业的层层承包组合在一起。是非常重要的成就:这组合不是引用到个别农户或个别国企,而是引用到有地理界线划分的地区去。我认为这是今天中国的经济制度的重心所在。

一个长期不断地跟进这个制度的发展的人,可能觉得非常复杂,但到后来尘埃渐定,则可以看到这制度是直截了当而又理性的。没有在其它地方出现过。虽然制度中的每一部分都不是新的,但组合的方法与形式是创新而又有效能。

 承包合约的组合引用到地区去的初期,不同地区的安排往往不同,变动频繁,要到大约一九九四这制度整体的共同特征才可以辨识。我开始领略到这制度有超凡之处,是一九九七我到昆山考查那里的发展。地区之间的激烈竞争是我前所未见的。二○○○年通缩终结,地区竞争的惊人活力使我震撼,但我要到二○○四的年底才能解通这制度运作的密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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