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教育考试制度变迁的两种依赖模式

作者:童宏保 | 原创 | 2008-07-06 18:02 | 投票

关于科举考试是选官考试还是教育考试有不同的观点。有学者认为,从实际功能看,科举是古代高等教育体制的组成部分。科举考试不仅在形式、方法、功能上与现代的毕业、招生考试颇相类似,而且以这种考试为核心,将教育、选才、任官一体化。科举制既为教育规定了内容和方向,又为教育提供了考核检验手段,科举功名是为社会所承认的标准化的学力尺度,科举制度是一种相当成功的制度。另一种观点认为,科举制度在历史上曾经起过进步作用,但对现代高等教育也有不少负面影响,它使学而优则仕、惟有读书高的儒家思想家喻户晓,形成一种根深蒂固的社会心理;在科举制度下,科举考试成为教育的目的,教育是科举教育,今天中国各级教育中存在的升学主义也是科举制度部分弊端的再现。

刘海峰在论及科举制时对科举制时认为科举考试具有教育特征:教育价值观反映人在主体需要上对教育的要求和态度,对人的教育实践活动有重要的价值导向作用。他认为具体的教育性质表现在四个方面:(一)从科举考生和及第者的年龄、考试的内容两方面来看,科举考试属于中国古代的高等教育考试性质;(二)科名学位性质;第一,科名授予不同层次的人才,促使人们努力学习。第二,科名由国家政府授予,具有终身不可移易的特点。第三,科名仅为任职资格,而非实际官位。(三)自学考试性质;(四)智力测验性质。[7]有的学者认为科举集文化传承、教育督导、价值导向、资源配置、社会调控等多种功能于一身,但影响最为深远的是教育价值取向。科举在教育方面所表现出的巨大影响力,亦即现今人们竭力批判的考试的“指挥棒”功能,并非科举之类国家人才选拔考试的固有弊端,而是此类考试在社会中的地位与作用使然,实系考试与教育互动关系的规律性反映。对于国家选拔考试在教育实现其培养目标方面所具有的督导功能,不能作为疾弊予以根除,而应通过不断提高考试的科学性予以调控,力求社会人才系统中育才、选才、用才三者间在标准和价值取向上的基本一致。我们姑且不管科举考试是作为一种选官考试还是作为一种教育考试。在国家育考试制度变迁过程中,对科举考试存在强烈的路径依赖。

 


 

[4] 司马迁.《史记》卷1《五帝本纪》[Z].杨学为等.中国考试制度史资料选编[M].合肥:黄山书社,1992:3.

[5] 漆书青.现代测量理论在考试中的应用[M]. 武汉: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2003:19.

[6] 郭秉文.中国教育制度沿革史[M].福州:福建教育出版社,2006:2.

[7] 刘海峰.科举考试的教育视角[M].武汉:湖北教育出版社,1996:208-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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