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经济制度》中译版(之六)

作者:张五常 | 原创 | 2008-07-07 17:22 | 投票

中国的经济制度(十二之六)

张五常著·译

第六节:县制度的佃农分成

中国的经济改革可分阶段看。第一阶段大约从一九八○到邓小平退休的一九九二。这阶段的发展,主要是从以前的等级排列权利转到以资产界定权利那边去,以一九八七年十二月一日深圳拍卖土地(国家首次)为高峰。这拍卖是出售长期的土地使用合约,没有私人所有权。该市的干部说是依照我的建议:早些时,我对他们解释,出售土地差不多是唯一能让他们获取足够资金来发展该市的办法,而他们要让私营的发展商人表演专业的运作(注三十二)

在这阶段,经济发展集中在中国南部的珠江三角洲。开放改革之前,这地区相对上遭到漠视或贬低,庞大的国营企业或政府保护的垄断机构寥寥无几。香港的商人或投资者身先士卒,带进资金、科技与管理知识。相比之下,当时的长江三角洲,有权有势的国企抗拒竞争,与南部只需几天甚至几个小时可以获得私营的商业牌照相比,是两回事。

 在长三角,市场的冲击大约始于一九九三。神奇地,只八、九年,差不多所有重要的经济数字,长三角超越了珠三角。这是中国改革的第二阶段,由朱镕基掌管经济。从一九九三至二○○○这七个年头,是中国的困难时刻:开始时通胀如脱缰之马,贪污广泛,人民币崩溃,跟着是严厉控制借贷与消费,重击贪污,再跟着是通缩与房地产市场兵败山倒。然而,就是在这些困扰的情况下,长三角出现了爆炸性的发展,其效应伸延到内陆的中、西部去。我们或可举出好些理由来解释这奇迹的出现,但我认为主要的原因,是县的竞争制度刚好在那时形成,开始发挥效应了。

 在情在理,在上述的恶劣经济环境下,长三角要超越起步早十年的珠三角是不可能的,但却发生了(注三十三)。我的解释,是那一九九四形成的县制度在长三角运作得较好。在南方,私营的企业已经在早前的合约安排下落地生根。工厂到处乱放,既不整齐也不清洁,但投资者是下了注的。换言之,南方缺少了土地使用的调整弹性,减少了县与县之间的竞争效能。不是说南方的县不竞争,而是他们没有北方那种调整土地使用的大弹性。这经验也教训我们,不用政府策划而单靠市场必然较有效率的看法是错的。世界级的工业园在长三角一带冒起,美观的园艺与现代化的设施,是例行地由县的干部策划。他们是为市场策划的!他们知道好东西会卖得较好。他们也知道,如果策划的卖不出去,可能被革职。

在县与上头之间有一条分配收入的方程式,对鼓励竞争重要。简略地说,发展初期,是下面承包的把一个固定的款额交给上头。往往引起争吵,因为发展得好而要交得多的地区认为是被剥削了。分成的安排于是引进,争吵又出现,因为不同的地区要上缴的分成率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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