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垄断,解救民营企业
1、国人期盼《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的正式实施能对垄断起到真正的遏制作用。对于跨国企业在中国的垄断行为,您认为我们国家有什么应对办法?我们是否有可借鉴的措施。
胡星斗:从理论上看,反垄断法除了对于大型国有企业的行政性垄断没有惩处力度之外,其他方面还是比较完善的,对于达成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经营者集中、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都做出了界定,列出了惩罚措施。不过,现实情况要复杂得多,中国的国情是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特权严重,腐败猖獗,因此,能不能把反垄断法落实我们并不能太乐观。到现在,实施细则、40余个配套规则都没有出台。反垄断委员会刚刚成立,所谓的商务部负责“经营者集中”,对企业并购行为进行反垄断审查;发改委负责“价格垄断行为”,国家工商总局负责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方面的反垄断执法工作,但多头管理、如何协调是个问题。
的确,有的跨国公司通过其专利、技术标准、产品捆绑、销售补贴等方式达到了独占市场、排挤竞争对手的目的。当然,跨国公司是否垄断,并不能简单地看它的市场占有率,而应看它有否违法,也就是要从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经营者集中、滥用行政权力排除或限制竞争等方面调查。
而且,反垄断法虽然从2008年8月1日起实施,但过往不咎,欲起诉的企业必须从现在开始重新收集对手实施垄断的证据,而像微软公司、英特尔公司都对以前的营销行为作出了一些调整,规避反垄断法,因此,要搜集到他们垄断的证据还是比较难的。
2、您认为面对IT行业的垄断,中国企业或创新企业是否有必要提起反垄断诉讼,以保证公平竞争的环境。
胡星斗:目前,中国的IT行业的确没有形成公平竞争的环境,跨国公司通过先发优势,形成了知识产权的霸权。比如中国的高科技专利中70—80%是发达国家和跨国公司在中国申请的;在中国人的专利申请中只有19.9%是发明专利,超过80%属于外观设计、包装、商标之类的专利。目前世界发明专利的97%掌握在发达国家手中。中国只有万分之三的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千分之一的企业拥有发明专利,百分之一点七的企业申请了专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