柴福洪
为此,作为一个高职人,借暑假之机有幸全程观看电视,看电视的间歇,引发许多联想:体育竞赛是人类体能、技能、技巧的展示,既是国力的展示,又是个人体育项目能力的展示,它的社会意义在于竞技场外;体育竞赛是在高度竞争条件下,产生金、银、铜牌,发奖只奏金牌获得者的国歌,第四名不发奖牌,更没有权利上领奖台,那怕只差零点零零几分(秒);在比赛过程中,不管你的任何客观原因,只对当时、当地那一时刻的表现,且一切以裁判官的裁判结果为准,如有异议,有申诉权,但是付费的等。
这些,使我联想到高职院校发展过程中的竞争与体育竞技的类比。
一、竞争要有平台
29届北京奥运会,就是为人类体育竞技提供的一个平台,没有这个平台,人类体育就无从开展。而且,这个平台不是想谁想搭就搭,也必须在竞争中竞得,没有一定财力、条件、许诺不可能获得搭建竞技平台的权利。搭建平台过程中,奥运最高机构只给指导不给钱,以会养会,承办国把举办奥运会当作一种荣誉、契机、展示来对待,并一届比一届办得好。由此,让我联想到国的高职这个新型高教类型的院校之间的竞争。
高职院校的竞争,目前,有三大平台:一是高职院校评估;二是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评审;三是2008年首次在天津举行的高职学生技能竞赛。
这三项竞争中,都是在教育部直接组织、领导下进行的,尤其是评估和示范院校评审,规则和裁判都是由教育部说了算。然而,教育部的高教司的高职高专处,只有几个人的编制主管全国一千多所高职、高专院校,明显人力不足,于是就由他们私下里去物色“专家”帮他们做事,这些“专家们”来自不同的院校,又大都是“打短工”的免费劳务,其责任心与责任感可想而知。不看别的,就看2008年示范院校评审,全国分配到各省的指标30个,有46所院校参与评审,一所院校只有十分钟的呈述时间,十分钟的答辩时间,在8月9号到10号两天内评审完毕,8月18号向全国公示。最让人不可思议的是,教育部和财政部明文规定只有100所,06年28所,07年42所,08年也只有30个指标,却另外公示了8所作为重点培育的院校。这等于在金银铜牌之外,给第四名发奖。看来国家教育部、财政部的领导和专家们心一软,对16个掉下来的院校无法摆平,就想出个重点培育的名词出来,以示鼓励,不知另外那8所院校是否摆平了。据传说,各省在申报省级进国家级示范评审中,本来就没怎么摆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