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股权投资企业座谈会。
上海市委常委、副市长屠光绍在会上指出,相比股权投资企业所能带来的经济效益,上海更看中它与上海发展的“三个对接”,即和上海建设国际金融中心相对接、和产业结构调整对接、和企业改造相对接。他称,上海将向中央争取更多的政策优惠,以推动上海成为中国的资金和资产管理中心。
上海提出要建设私募股权中心,上海就正式与北京、天津一起争夺PE机构资源,而国内私募股权中心之争也愈发激烈。
天津:由国务院特批、发改委批准的渤海产业投资基金于2006年底挂牌,并募集首批60亿元资金,成为国内设立的首只产业投资基金。2007年初,由天津市政府主导的滨海创业风险投资引导基金也宣告成立,基金起始规模达到20亿元。
在天津召开的“首届中国股权投资基金年会”上,成立了全国性的产业(股权)基金与创业投资协会筹备小组,并将报请民政部设立全国性的行业协会。筹备组组长邵秉仁介绍,协会成立后的主要任务包括:加强对股权基金从事人员的培训;强化行业自律;建立与政府沟通渠道,争取宽松的政策环境;开展学术研究和交流合作。
北京:6月20日,北京股权投资基金协会正式成立.股权投资基金中心大厦也将落户北京金融街。
上海:抓住制约PE的关键点--私募股权基金,特别是有限合伙制私募股权基金的工商登记.
上海市金融办、工商局、财税局等部门 联合发布《关于本市股权投资企业工商登记等事项的通知》(下称《通知》)。《通知》把私募股权基金(PE)、创业投资基金(VC)和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统称为股权投资企业。
《通知》共九条,分别从工商登记、税收政策、投资者、行业自律、政府引导等方面,对股权投资企业在上海发展提出了指导性的意见,鼓励符合条件的境内外各类主体参与上海股权投资企业的发展。
通知摘要:
*股权投资企业和股权投资管理企业应当具备必要的条件
股权投资企业是指依法设立并以股权投资为主要经营业务的企业。股权投资管理企业是指受股权投资企业委托,以股权投资管理为主要经营业务的企业。
股权投资企业的注册资本(出资金额)应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出资方式限于货币形式。股东或合伙人应当以自己的名义出资。其中单个自然人股东(合伙人)的出资额应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以有限公司、合伙企业形式成立的,股东、合伙人人数应不多于50人;以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形式成立的,股东人数应不多于200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