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想富,动干部”缘何成了巨贪敛财的“秘密武器”?
据中国新闻网报道:近日,海南中级人民法院今天对海南文昌市原市委书记谢明
中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进行公开宣判:法庭经调查取证认定:以受贿罪判处谢明中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其个人全部财产;以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谢明中有期徒刑三年,对其来源不明的巨额财产予以追缴;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据查明:谢明中在担任海南省地矿局政治部负责人、副局长、共青团海南省委书
记、中共海南省文昌市委书记期间,自一九九二年至二00七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先后非法收受、索取他人贿赂,折合人民币一千三百六十三万余元、港币四百三十九万余元、美元七点二万元、新加坡币三千元。此外,谢明中尚有人民币五百四十四万余元、港币一百八十七万余元,美元九点三万余元、新加坡币一点二万元等款项,无法说明合法来源。
此前曾经身居要职的海南省司法厅原副厅长兼省监狱管理局局长、东方市委原书
记戚火贵。他大搞权钱交易,受贿1300余万元,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巨贪谢明中政治“明星”的轰然坠落,赃款装满了整整十九个密码箱,敛财数额远远打破了戚火贵的巨贪记录而成为名符其实的海南“第一贪官”。
据查明谢明中利用职务之便,玩权弄术靠动干部敛钱财,在人事安排方面为他
人谋取利益,先后索取、收受贿赂数额占有相当一部分。
对于谢明中是如何蜕化变质走上受贿犯罪道路的,他在被审查期间曾写下了长达
41页1.2万余字的忏悔书:“到文昌后我大权独揽,以党代政,一人说了算,私欲无限膨胀……一个一个地收,一万一万地攒,终于使自己从一个正厅级党员领导干部,蜕化变质为一名腐败分子。”
谢明中在担任文昌市市委书记等职务期间,谢明中建立的是一套“总司令直接指
挥到连、到排”的执政模式,把市长架空,应该是市长出现的场合,书记出现,应该市长说的话,书记说,绕过市政府直接指挥各职能部门、各乡镇。正是这个执政模式,使谢明中全面掌控了文昌上下,将人事权、财权、行政权揽于一身,形成一人“说了算”的局面。这与中央提出的“科学执政,依法执政,民主执政”的精神相距甚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