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医改启示之三:香港医院管理局的管理模式
长沙东西现代医院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 刘牧樵
香港医院管理局的成立是香港医改的结果。在医院管理局尚未成立之前,香港的公立医疗体系的管理与决策,皆由政府卫生福利司(1997年后改名为卫生福利与食物局)负责统筹,就有关政策做出决定。香港的公立医院分两类:第一类属政府机构,由卫生署直接领导,经费由政府直接拨付;第二类由10多个不同的宗教、慈善团体举办。因此,香港的公立医疗服务是通过政府医院及辅助医院提供的。由于这些医院各有不同的管理构架、制度、机构文化、传统、员工薪酬、福利条件及发展方向,严重影响整体资源分配,服务协调和运作效率,引起了当时香港政府的高度关注。其表现如下:a、由于管理权力集中,影响服务运作及日常管理效率,更未能容许医院及时因应社会需要而提供迫切的服务。此外,由于医院之间及不同部门之间缺乏联系,使整体医疗服务难以互相配合,出现服务重叠或不足的情况,使得服务缺乏成本效益。加上当时管理制度下,临床管理及资源管理责任分割,造成医疗资源无法有效配置,服务协调和运作效率难以得到有效发挥;b、医院管理缺乏专业化,对病人服务不善。传统的医院文化是以医院人员为中心,无论在医疗服务提供及发展方面、医院的设施都是以方便医院人员为依据。加之医院管理欠缺市民、病人及员工的参与,因而病人、员工,以至社会整体对社会的医疗服务渐渐产生不满现象;c、医疗科技发展迅速,令医院的服务成本不断上升,但通过医院间的资源共享来降低成本却无法实现;d、市民对医疗服务的期望不断提高。随着人口激增和老化、香港经济蓬勃发展、教育水平提高,市民对医疗服务的需求和期望愈来愈高。
1985年香港政府委托澳洲的顾问公司撰写了《医院提供的医疗服务》顾问报告 (又叫史葛报告) ,报告建议政府成立医院管理局,统一和强化整个公立医院体系的管理,以配合社会的发展,使资源能够灵活调配,运作更具经济成效。。在该思路指导下,1988年组成“临时医院管理局”,1989年香港立法局通过了《医院管理局条例》。经过1年多的试运行和筹备工作,正式成立了医院管理局,并于1990年接管了香港所有公立医院和医疗机构,实行统一管理。
香港医管局的成立是统一和强化整个公立医院体系的管理、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的一项重要策略。医院管理局每年接收香港政府拨款,主要职责除了管理公立医院、加强对医院的监督等管理工作、负责执行香港政府的公共医疗政策外,也会向政府提出如医院收费、所需资源等相关政策建议,以及培训医管局员工及各公立医院的医护人员、进行医院服务相关研究等。香港医院管理局与政府有着“管办分开”的关系,对政府负责。香港医管局自2002年按地区和人口的需要划分七个地区,以联网的方式运作。医管局的组织架构方面有四大基础组成,分别是文化、系统,架构和人才,医管局把现代管理知识与专业临床的思想融合,改革医疗系统人力资源管理文化使之更有效率和效益。在制度方面,医管局尽力把所有医院的规章制度统一起来,资源共享,减低重叠,理顺服务,提高成本效益。此外,医院管理局运作独立,由内部多个委员会组成,同时向卫生福利及食物局负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