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以“生态旅游”作为概念性规划的核心。应该说,生态旅游确实是近来年旅游规划的“流行语”,但这个词被用得太“滥”了。凡是在风景区搞开发的,没有说自己不是搞旅游地产的;凡是做旅游开发的,没有说自己是不生态的。所以一直以来,生态旅游给城里人的感觉就是“下乡”,去一些穷乡僻壤、孤山瘦水的地方体验生活,而这些地方事实上并无人文、气质、特色所言。
好了,姑且抛开“生态旅游”这个字眼的第一感觉不说,让我来揭开生态旅游开发的“真面目”。生态旅游的核心是“生态保护”和“可持续发展”,其本质决定了,生态旅游绝对不是“旅游+地产”的开发模式。
目前国内搞生态旅游比较成熟的项目,如,香格里拉、西双版纳、长白山、澜沧江流域、鼎湖山、神农架、西双版纳热带雨林、呼伦贝尔草原、青海湖鸟岛、罗布泊、雅鲁藏布大峡谷……发现没有,它们的一个共同特别是:要么是森林公园,要么是风景名胜区,要么是自然保护区,而不是“旅游+地产”,正如东部华侨城不单单是生态旅游一样。
那种表面上怯生生地说,生态旅游是“开发性的保护”或者是“保护性的开发”的,心底里还不是理直气壮地在搞房地产“开发”。而房地产的开发,始终是以破坏生态、牺牲环境、甚至生态重建为代价的。可以毫不客气地说,那些在风景甚好的旅游区内搞所谓的“旅游地产”开发的都是在挂羊头卖狗肉。
说一千到一万,我无非是想强调这样一个观点:凡是有房子卖的,就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生态旅游”。
雁鸣湖是一个什么样的地方,它有什么,到底适合不适合做生态旅游呢?
调查显示:雁鸣湖有7000多亩的水面,有稻田,有蒲苇,有50多种鸟类繁衍,有河南省最大的垂钓中心,有驰名的大闸蟹、有湿地、林业……说实话,这里的生态最大的特色是“没有特色”,虽然生态相对原始,但无序、无核心景观。要说最有价值的,也就是超大面积的水体资源(其实是“水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