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瓶红酒引发行业法律大战!最近,长城、王朝、威龙、中粮等12家葡萄酒企业结成联盟,召开媒体见面会,把矛头指向另一家葡萄酒生产企业——张裕烟台集团公司,指责它恶意抢注“解百纳”商标,图谋垄断公共资源,这是中国葡萄酒行业近年来比较罕见的一场集体行动。被叶征潮称为2008商标争议第一案:打击张裕解百纳
一边张裕“解百纳”在新闻媒体上大做整版广告:说张裕“解百纳” 商标申请注册历经71沧桑终被国家商标局成功注册。详见杭州日报2008年7月31日B8版。而目前法律界的观点是:“此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商评委并非商标注册的终审机构,人民法院才是商标注册的终审机构。国家商标局商评委是一个半官方半学术性质的机构,其所作出的裁定仍需得到人民法院的审理,只有法院的判决才具有最终的法律效力。法律专家指出:在“解百纳”商标诉讼程序仍在进行中,张裕公司单方面依据商评委的裁定就针对竞争对手行使手段,这种做法在法律上有欠妥当。”
伴随着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12家葡萄酒生产企业起诉国家商评委一案的受理,扰攘多时的“解百纳”之争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日前,中国农学会葡萄分会、西北农林科技大学葡萄酒学院、江南大学生物工程学院、宁夏葡萄酒产业协会、昌黎县人民政府等中国酿酒工业协会葡萄酒分会常务理事单位,在中国酿酒工业协会组织召开的第三届常务理事会上,形成了协会葡萄酒分会的决议。决议指出,“解百纳”是酿造红葡萄酒的原料。这一结论更让公众对“解百纳”能否作为商标被一家企业注册产生了强烈质疑。考虑到“解百纳”的归属存在严重争议,且此案牵涉面甚广,又值奥运当前,有关各方,特别是政府主管部门以大局为重,依法采取了冷静、客观的处理措施,表明其执法理念的成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