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运会完了,杨佳也完了

胡泳 原创 | 2008-09-04 17:47 | 投票
标签: 司法公正 杨佳 

人民对司法部门存在普遍的不信任,既涵盖其能力,也包括其道德

 

84日,本博在杨佳案未开庭公审前写道:

 

要真想把杨案的是非说清楚,公众必然要求把其中的疑点解释透彻,这些疑点不仅限于作案动机,还包括杨佳自被拘捕后所遭受的极不公正的待遇:在法庭确证他有罪之前,警方不断发布对他不利的单方面消息;母亲被控制和隐藏,在辩护律师的问题上节外生枝;杨佳在派出所接受讯问5个多小时的录像不得公布,媒体无法得到警方之外的任何有关杨佳的消息;警方的所有这些遮遮掩掩令民众满心狐疑。

对被称为“杨刀刀”的杨佳,官方与民间的评价呈现为极端对立的两极。在官方语境中,他是“毫无人性的暴徒”;而在网络中,“刀客”杨佳是“大侠”、“当代武松”乃至“中国佐罗”,“一辆自行车引发的血案”被誉为“杨大侠血洗闸北公安分局的气壮山河的史诗传奇”。

人肉搜索刨出的杨佳的博客“非常地妖”,至8月浏览人次已逾50万。网友们的临别赠言林林总总,读之深感痛心,我从中看到中国人根深蒂固的“侠客崇拜”:它是梁山好汉的“替天行道”;它是贺龙的“两把菜刀闹革命”;它是毛泽东的“无法无天”,它是金庸的江湖情仇。只有在一个公民对官府主持公道彻底绝望的病态社会里,才会出现这种“侠客崇拜邪教”(芦笛语)。此种文化之所以长盛不衰,原因就在于中国社会的政治底色——人治与专制从未改变。

在今日我们这个法治不彰,黑白不分,正义不伸,程序不施的前现代社会里,人们对法律失望,对权力仇恨,自然会寄托于所谓的“大侠”“义士”。杨佳绝非大侠和义士,他是个滥杀无辜的暴徒,但他却是个符合侠客文化预期的“自我执法者”。如果此案的原因被归结为一人之人格偏差,部分民众之心理失衡,那么,惊天大案之后,我们不会获得任何可以落地的进步。更加可怕的是,此案审判的不公或令民众与政府暴力机关之间的对立达到更加紧张的程度,警方越暴,百姓越刁;百姓越刁,警察越暴……长此以往,“和谐社会”的秩序安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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