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在非可持续增长方式重压下期待已久的《循环经济促进法》自2009年1月1日起实施。实施六十天来,除开中央声音、除开中央眼皮底下的北京市出台《北京市循环经济试点工作实施意见》,全国各地依然处在经济和自然的“冬眠”之中,对《循环经济促进法》还未引起实质性反响,地方政府“雷声”(舆论)小,“雨点”(行动)也小。作为中央喉舌的人民网、新华网等,循环经济的“雷声”也很小。
在笔者注册发文的全球最大中文开放式财经网站价值中国网,历来开财经理论风气之先,但相比其他领域声音,循环经济的“雷声”差不多全被淹没。几近于《循环经济促进法》开始实施同时,中国循环经济发展问题专家蒋伏利先生注册价值中国网,立即带来一股新风,在全网站至今不足半百的循环经济帖子中,蒋伏利先生所发论文占据百分之八十,且多数成为首页和专栏热贴,每篇评论数十上百,这是网站专栏文章少有的气象。受蒋伏利先生影响并接受其建议,笔者在新年伊始遽然修改写作计划,拟将循环经济作为09年写作重点。
循环经济“雷声”小、“雨点”小的原因在哪里?笔者以为首先是认识不足。尽管中央三令五申、有关专家不断呼吁,但很多人还未认识到枯竭资源、破坏环境的传统增长方式已经山穷水尽;不仅不知,不少地方政府和企业依然“乐”在其中创政绩、创利润。改革开放三十年来,传统高消耗、高排放、低效率的粗放型增长方式仍未根本转变,资源利用率低,环境污染严重。本世纪头20年,是我国工业化、城镇化加速发展的关键时期,面临的资源和环境形势十分严峻。为抓住重要战略机遇期,以尽可能少的资源消耗和尽可能小的环境代价,取得最大的经济产出和最少的废物排放,实现经济、环境和社会效益相互统一,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实现可持续发展,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战略目标,必须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循环经济不仅是一种经济发展和增长方式,更是人类安身立命的生存方式。
循环经济在我国尚属新生事物,运作循环经济的合力远未形成;而在这个合力之中,人的认识是灵魂,是第一生产力。人是观念的动物,人不如此想就不会如此做,因此提高认识、革新观念迫在眉睫。需要提高认识、革新观念的主体主要是地方官员、企业人士和广大民众。不要以为有法律、有政策、有专家就能运作循环经济。《循环经济促进法》第一章“总则”在诠释循环经济基本概念后开宗明义:发展循环经济是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重大战略,应当遵循政府推动、市场引导、企业实施、公众参与的方针。政府推动、市场引导、企业实施、公众参与就是运作循环经济的整体合力。形成这个合力以及发挥合力的作用,必须在制定相关法律和政策之后,促使舆论先行,而且舆论也是完善法律和政策措施的力量资源。在目前情况下,急需开展以《循环经济促进法》为重点的普法活动和以循环经济为重点的生态、经济知识教育。《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22号)明确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大力开展形式多样的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宣传活动,提高全社会对发展循环经济重大意义的认识,把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变成全体公民的自觉行为。要将树立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意识的相关内容编入教材,在中小学中开展国情、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教育。要组织开展相关管理和技术人员的知识培训,增强意识,掌握相关知识和技能。编写消费行为导则和资源节约公约,引导合理消费,规范消费行为,开展多种形式的实践活动,逐步形成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消费方式。《循环经济促进法》第七条规定:“国家鼓励和支持开展循环经济科学技术的研究、开发和推广,鼓励开展循环经济宣传、教育、科学知识普及和国际合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