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保险:保险业转变发展方式的新方向

卓志 原创 | 2010-11-08 12:06 | 投票
标签: 绿色保险 
  

  有关绿色保险的认识,我们还停留在探索争鸣的起步阶段,尚未有绝对权威和统一的认识。过去,一般将环境责任保险称为绿色保险,它意味着围绕环境污染风险,以被保险人发生污染水、土地或空气等污染事故对第三者造成的损害依法应承担的赔偿责任为标的的一种保险,它是整个责任保险制度的一个特殊组成部分,有时也被叫做生态保险。在这种意义上,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是绿色保险,也因此通常将绿色保险狭义认作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然而,绿色保险不应当仅仅代表和包括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相反,随着时代的发展和环境的变化,绿色保险的内涵与外延也不断变化与拓展,绿色保险不仅包括环境责任保险,而且泛指一切有利于绿色经济发展、环境保护、社会和谐等有机协调发展的保险的统称。绿色保险顺应绿色经济而生,同时成为绿色金融的组成部分,促进绿色经济的发展,它代表着保险业发展的一种全新的理念、路径与目标。绿色保险所代表的保险业发展的新理念,是与传统的非绿色保险及其理念相比较而突显。绿色保险与传统的非绿色保险相比:观念上绿色保险强调经济(保险)、社会和环境协调,传统非绿色保险过多追求经济(保险)规模,对社会与环境几乎不关注或关注少;在发展模式上,绿色保险是集约化与内涵式的发展,而传统非绿色保险更多是粗放式与外延化的发展;在责任担当上,绿色保险不仅仅履行经济责任而且对环境与社会责任等勇于承担,传统非绿色保险更多关注和履行单一的合同经济责任,对社会责任和慈善等较少问津;从排碳情况看,绿色保险是低碳保险,传统非绿色保险是高碳保险;从时期看,绿色保险追求长期性、行为持续性,传统非绿色保险表现为行为的短期性;环境上,绿色保险注重在绿色经济、金融和低碳经济下发展并相互融合,传统非绿色保险一般与一般经济、金融和高碳经济相联系;实现目标方面,绿色保险直接以保险业可持续发展为目标,传统非绿色保险一般没有稳固的可持续发展目标。

  绿色保险发展具有兼顾现实与长远的重大战略意义

  一方面,当今世界仍然以改革与发展为主题,可持续发展正在成为各国发展的基本共识。另一方面,发展变化的时代给可持续发展提出诸多的新挑战,可持续发展将是长期且艰巨的过程。因为,全球气候变暖以及环境变化、全球经济发展转型与产业升级正在成为潮流、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和共识正在蔓延并逐步深入人心、绿色经济和绿色金融已经出现并需要绿色保险相配合相适应,以共同构筑绿色世界、保险业自身经过30年的恢复发展后,转变发展方式正在成为自身内在的诉求。保险业可持续发展,绿色保险是其中的重要路径。所以,从传统保险向绿色保险的转变是保险领域的一场新的革命,抓住绿色保险发展契机,将赢得保险业可持续发展的先机。也因此,从现实看,绿色保险具有鲜明的时代要求和特征。

  从理论上讲,1.绿色保险是转变保险业发展方式的必要途径。转变保险业发展方式是时代的主题、是保险业改革发展的主旋律,其核心是将粗放外延的发展转变为集约内涵的科学发展。在这样的发展中,保险业要实现转变,就需要转变的载体,而绿色保险其本质和目标与转变发展方式的本质与目标基本一致,所以它应当成为保险业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途径。2.保险业只有转变发展方式才能实现可持续发展。可持续发展一般指满足当代人需求,又不危及后代人满足其需求的能力的发展。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的标志和宗旨是,发展不单单是为了追求经济的利润,而且发展是有利于环境保护与低碳排放、充当社会公民履行社会责任。绿色保险由于内涵上代表着服务经济、社会和环境协调发展的保险,所以绿色保险的终极目标与可持续发展目标具有基本的关联性和一致性。进一步,绿色保险不仅要尊重市场规律而且要尊重自然规律和社会规律,而且可以逐步将通过碳排放和绿色标准纳入市场经济框架,通过用货币化方式交易,实现绿色化进而实现我国保险业乃至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在这样的环境下,绿色保险是实现绿色保险业进而实现保险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和必要的途径。

  从转变发展方式的战略高度推进绿色保险的发展

  传统保险与绿色保险不尽相同,但不意味着传统保险均非绿色保险,绿色保险发展也不意味着完全排斥传统保险。事实上,两者有一定的交叉又有一定的包容。从这种意义上,推进绿色保险发展,必须与是否有利于转变发展方式、是否以持续发展为目标等为标准,在传统保险基础上进行绿色化改进与不断的创新。

  首先,加快保险自身的绿色化进程。(1)全行业树立低碳观念,并创建低碳保险产品、低碳保险公司、低碳保险监管、低碳保险服务,低碳股东、低碳利益相关者等等,低碳是绿色的典型代表,是绿色化进程的显著现象;(2)探索盈利模式的新渠道,不仅继续以股东价值和公司价值最大化为目标,而且应当自觉加强环境保护、勇于担当社会责任,通过服务于经济、社会和环境等取得综合经济和社会等双效益或者多效益;(3)改变保险业目前的增长方式,即改变高投入、高成本、高消耗、低效率等“三高一低”增长方式,为低投入、低成本、低消耗、高效率、高效益(经济与社会双效益)、高质量等“三低三高”的发展方式,带来外部正效应,整体提高保险业竞争力,增进社会福利并促进经济发展。

  其次,构建绿色保险的新机制和新体制。绿色保险是保险业的一次革命,必然存在传统保险与绿色保险的冲突,传统保险向绿色保险发展过程中难免触动利益的再分配,引起改革发展中的阵痛,可以说,绿色化的发展道路因不可避免存在的阻力而不会平坦。因此,加强现行有关法律的完善和新法律法规的立法和出台是绿色保险发展的重要基础;进一步,成立绿色保险与可持续发展监管部门,加强监管引导,出台相应的监管政策、税收优惠政策、补贴政策等,给予绿色保险必要的护持,也是绿色保险发展尤其初期发展所必需;保险业自身在资金运用、产品设计与费率调节以及风险管理服务等方面,支持服务于绿色对象,反过来将提升保险业绿色保险进程并带动保险业绿色发展。

  再次,以可持续发展指数为参考,建立保险自身发展的绿色标准,为此可以考虑三方面的指标。一是在经济上,建立有关行为准则以及遵守情况,公司治理与结构完备情况,风险与危机管理以及其他特色标准;二是在环境上,通过建立环境与碳排放等标准,并提供环境等报告接受社会监督;三是在社会方面,以企业社会责任、人力资本开发、社会报告、人才吸引与保留以及其他相关指标,考察其对社会的贡献。

  第四,在传统损失补偿、资金融通与社会管理职能基础上,进一步从广度与深度上挖掘与扩大保险的职能,并在更大、更广的范围内发挥保险的积极作用,以此让可持续性的绿色保险与绿色经济、金融、环境和社会发展相互配合,共同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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