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英生死罪罚

黄一钢 原创 | 2011-05-22 15:30 | 投票
  

   2009年12月18日下午,在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庭,28 岁的吴英等到了法院的一审判决:死刑。在被带离法庭时,吴英转过脸寻找旁听席上的亲人,要他们“你们都保重”。刚走出审判庭,她就流下了泪水。洪兵摄

  或许除了文娱体育明星,没有哪一个80后的女子能像吴英这般牵动世人的神经。

  4月7日,“亿万富姐”吴英案二审,由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在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审理。此时离一审宣判已经过去了近16个月,而距其被东阳警方刑事拘留刚好4年零2个月。尽管如此,与当初吴英“发迹”时的高调而引起媒体兴趣一样,吴英案的审理同样备受关注。与一审时据说上百家媒体云集金华,记者允许参与旁听不同的是,这次法院拒绝媒体入内旁听。

  2009年12月18日,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吴英案作出了一审判决,以集资诈骗罪判处吴英死刑。2010年1月,吴英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吴英认为,其本人主观上没有诈骗的意图,所借资金大部分用于公司经营活动,仅有少部分用于购买个人物品,因此不存在肆意挥霍。同时,吴英称未实施欺诈行为,也没有虚构借款用途。其余的上诉理由还包括债权人都是亲朋好友,不是集资行为。

  其实,自吴英落网至今的4年多来,有关罪与非罪的争论一直没有停息。

  据参加二审旁听的有关人士透露,庭内争议依然巨大。辩论焦点主要集中在上诉人“主观上是否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故意”、是否存在“肆意挥霍”,案件是“单位犯罪还是自然人犯罪”、“是否符合集资诈骗罪”等方面;同时也包括警方处置上诉人财产是否妥当,一审判决耗时长达近一年、屡次退侦是否符合程序等超期羁押的相关问题。

  只是与一审时不一样的是,尽管吴英的辩护律师一如既往为她作无罪辩护,但吴英自己却当庭认罪,拒绝承认集资诈骗罪,认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吴英的父亲与辩护律师分析认为,吴英此番态度转变实属无奈,在已经被羁押了4年之久后,不认罪恐怕无济于事,便“拣”个能够相对轻判的罪名。因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最高刑期为10年。

  这个曾经能够呼风唤雨、叱咤风云的女强人,在铁窗里“看守”了4年之久后,终于在二审时改变一直以来“无罪”的辩白,在法庭上低头认罪,这是法治社会一件值得高兴的事还是可悲可耻的事,现在做结论似乎为时尚早。

  尽管吴英和她的辩护人提供了不少新的证据,据理力争为自己辩解与辩护,但检方丝毫未为其所动,认为“一审法院判决适用法律正确、事实认定清楚,因此应维持死刑判决”。

  与人们预料的一样,由于案情重大复杂,法官并没有当庭宣判。有媒体认为,吴英案早已不仅仅只是一个个案,法院最终如何判决将影响浙江民间借贷的未来命运,并对中国金融市场的监管与发展产生深远的影响。

  吴英大起大落的人生轨迹

  在风起云涌、大浪淘沙的浙江经济面前,吴英和她的本色集团似乎有着太多的神话和戏剧色彩。那些过于离奇的财富故事,竟可以一夜之间通过媒体的鼓噪而成为人人议论的话题,而正大红大紫之际,故事却戛然而止。

  从有据可查的媒体报道来看,吴英的最初亮相是在2006年8月初,她的丈夫周红波带着几个人到磐安为贫困大学生送了50万元学费,但影响并不大。形成巨大声势的是在差不多两个月之后,杭州一家媒体以三个版的篇幅报道“东阳女演绎暴富神话”。随后,杭州另一家媒体也以两个整版加头版导读的方式,推出长篇报道《亿万财富是怎样炼成的》。紧接着,上海一家媒体也以三个版的篇幅再次炒作吴英的“暴富神话”。正是媒体的连篇累牍、明显带着歌功颂德成分的炒作,把吴英推上了前台,赢得了免费广告,也为她日后更大规模地演绎“暴富神话”铺上了更为炫目的虹桥。

  然而,仅仅流传了半年之久,这个“神话”便在2007年2月10日正式宣告结束———当日下午4点30分左右,本色集团在浙江东阳的所有门店,全部被东阳警方控制。当晚,东阳市政府发布公告,宣布吴英已被当地公安机关刑事拘留,理由是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本色集团也同时被立案调查。

  “一直追踪报道本色集团的发展和陨落”的原《青年时报》记者、现《时代周报》记者陶喜年,曾这样叙述吴英纷繁复杂的人生轨迹——

   在2006年之前,吴英只是一个在东阳本地略有些名气的女孩子。这个1981年出生,技校没毕业就辍学学美容的农家女子,在24岁的时候,已经是东阳市区多家美容店、KTV、足浴店的老板。按照吴英自己的说法,当时她的固定资产,已经有上千万元。正是以此为基础,年轻的吴英开始打造自己的本色神话。

  从2006年3月份开始,吴英在东阳注册成立了12家以本色命名的实业公司,涵盖商贸、地产、酒店、网络、广告等众多领域。其中,光浙江本色控股集团公司,注册资金就达5000万元,吴英本人出资4500万元,另500万元以吴英妹妹吴玲玲的名义出资。

  “2亿元现金买下东阳世纪贸易城三层700多间铺面;500万元捐助东阳的光彩事业;一次购入高档汽车20多辆;部门经理年薪50万-100万元、保安月薪2100元……”2006年10月27日,杭州某报的长篇报道,首次将吴英推到聚光灯下。虽然报道所述有不少只是传言,但噱头已经足够,当时只有25岁的吴英,就此以“神秘富姐”的形象,一夜成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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