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价销售政策的弊端

龚尧峰 原创 | 2008-09-29 17:54 | 投票
标签: 弊端 顺价销售 

 

顺价销售政策的弊端
我恳请尽快取缔发改委制定的医院药品按15%顺价销售政策。
看病难,看病贵。政府对这个问题非常重视,也是广大群众的普遍呼声。政府近年来出台了许多政策,但病人的负担没有得到明显的减轻。我认为政策的出台出发点是好的,但并没有抓住基层深层次的问题,导致有些政策执行以后,事与愿违!比如药品的15%顺价销售政策就加重病人的负担,损害了病人的利益,阻碍了医药卫生事业的发展,甚至威胁到了医药卫生事业单位的生存,助长了医药行业,物价部门的不正之风,滋长了医药物价部门中的腐败行为。
您不要认为我言过其实,是为了个人的目的耸人听闻。但事实如此,请允许我分析药品销售环节中存在的一些问题:
第一,顺价销售政策促使医院采购高价药品。
现行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制度,每年一次按药品的通用名进行网上招投标。同一品规一般会有五个厂家中标,中标价格有高有低。而物价部门则按照中标的价格加价15%作为零售价限价。医院采购时由于要执行政府的药品加价15%的顺价销售政策,医院考虑到自身的集体利益,会在中标品种的选择上就高不就低。如果医院选择了某一个中标品种,因为为了执行顺价销售政策,医院在采购时一般不愿意再在中标价的基础上压低药品的采购价。这个道理很简单,同一个商品定价1元按顺价原则医院利润为0.15元,如果定价10元则有1.5元的利润,医院怎么会降低价格采购?
第二,顺价销售政策事实上不允许医院采购时降低药品采购价格
我在工作中遇到这样的问题,如果医院降价进行采购按限价销售,没按降低后的15%的顺价作价销售,被物价部门查到,要罚款,还要承担领导责任,相反不降价就没有问题。医院想办法降价,减少药品销售环节中的水分,得到的结果:要么是医院利益及政绩受损,而且决策者还要挨一些职工的骂;要么是医院受罚,挨批评。您说,谁还愿意去做降低药品采购价格,压缩不正当水分的傻事。我在工作中还遇到有些厂家同意降低采购价送货,但他们最大的担心是以后物价部门又会降低他们厂家的零售限价。所以厂家最后还是不降价而采取放弃你这一家医院的生意决策。
第三,药品15%的顺价销售政策医院难以生存和发展。
就拿我所在的娄底市中心医院2006年来说,我院有在职职工1347人,每年人平工资奖金2.62万元。共计在3529万元以上。而医院总体医疗收入为1.48亿元,其中药品收入约占总收入的48%。我院药剂科去年药品采购金额为5540万元,按15%的顺价政策药品利润只有831万元左右的毛利,加之抗癌药售价在500元以上的加价为7.5%,刚好够还银行的利息,另外药品存在有不可避免的过期和损耗,留给医院集体的利润能就更少了,去年政府给医院的拨款为297万元,医院长此下去生存都困难,谈何发展,医院垮了谈何为人民服务。
您也许会说,那你们降低药品销售额,增加医疗收入吧。看似容易。虚高定价,高额的利益趋使药品在病人身上的滥用。医师处了方,药房敢不发药,个别人不成问题,多了就是问题了。
实质上,医药卫生事业单位要有一定的利润才能生存,才能发展。医院作为一个集体,已经不存在以药养医的偏见,病人药品费用的增高,其利润不是让医院和药厂整个集体分享了,大部分利润是作为不正当流失掉了,重复用药,滥用药品是造成病人负担加重的关键。卫生部今年出台的处方管理办法要求实行使用药品通用名和一品两规的政策,才是减轻病人负担的一项好政策。
第四,物价部门定价依据可使药厂虚高定价,垄断药品价格。
物价部门的药学专业人才很少,许多药品的定价不是物价部门自己进行药品的成本核算来定价,而是通过参考了厂家提供的价格,甚至是按以往集中招投标中的信息来定价,前者会让厂家虚高定价有可乘之机,后者会导致有的厂家投标时不降低药品价格,或改头换面,更换药名,垄断药品价格;那些生产厂家多的普药、廉价药,一降再降,最后,这些药品在市场中消失,这些厂家有些改变了策略,有些只有面临破产,公司也是同样的道理
第五,虚高药价的水分主要流向何处?
虚高的药价就存在有很大水分,顺价销售政策事实上禁止了这部分利润流入医院集体而无形中允许流入私人囊中,滋生了医院用药中不正之风和腐败行为。这已是一个全国普遍存在和公认的事实。我们的用药原则,是可用可不用的药不用,但虚高定价高额的利益就造成了临床用药不该用的药也要用的事实。病人的负担加重的关键主要不是在于药品价格的高低,而是在于药品在病人身上的滥用,重复使用。
药品15%的顺价销售政策使厂家、公司、医院都不愿意,也不能降低药品价格采购,加之物价部门定调价的不合理,最后造成了药品价格的虚高,临床药品的滥用,病人的负担加重。
我认为降低病人药品费用,保证病人用药安全有效,解决的办法简单地说有:第一,取缔 15%顺价销售的政策,实行零售限价和批发价管理(厂家公司不得高于批发价供货),而药品零售限价的制定,应组织一批真正懂行的人按照药品的通用名进行严格的成本核算定价,原研、首仿、名牌企业产品的零售价可适当高于一般GMP厂家的5-15%。第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严格把关GSPGMP及药品批准文号的审核,淘汰一批组方不合理的药品。第三,严查药品挂靠销售,严格把握药品二级配送的条件。第四,及时落实卫生部的处方管理办法,严厉查处不合理用药等现象。
现阶段在医改政策未出台之前,尽快取缔15%的顺价销售政策,实行零售限价销售政策,鼓励医院采购时降低药品价格,让药品价格中的水分从个人转入医院集体内。这样就能减少了药品销售环节中个人不正当的利益,也能控制有意的不合理用药,保证了病人用药安全有效,减轻了病人经济负担,又能保证医院和厂家的生存与发展。
 
 
湖南省娄底市中心医院药剂科 龚尧峰
2007616
正在读取...
个人简介
每日关注
更多
赞助商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