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大学生同居现象看高校的“思想政治教育”

应学俊 原创 | 2009-01-11 17:23 | 投票

从大学生同居现象看高校的“思想政治教育”

    ● 先从三个叙事入手
         
    叙事一:当你在google上输入“大学生同居”几个字,马上会弹出20多页几百条相关信息。这里随便链接一条就可管中窥豹足以说明问题了(见文末相关链接)。大学生同居令大学的老师和大学生家长十分忧虑,这是实情。
             
    叙事二:以上链接材料的摘录:“一份令人忧虑的调查答卷”——2001年1月,记者就大学生同居的问题走访了西安、北京、上海、武汉、重庆等6大城市的一些著名高校。我们首先采用无记名问卷式随机调查,调查结果显示:对婚前同居行为表示“可以理解”或持肯定态度的占48.5%,“说不清”的占27%。也就是说几乎75%以上的大学生差不多“认可”或“不反对”同居这一现象。
    在口答“当您的恋人向您提出婚前性行为的要求,您将采取什么态度”,其中表示答应或可能答应的大学生竟占56%;在回答“只要确立恋爱关系,就可以发生性行为”这一问题,接受此观念的大学生占23.5%,“说不清”的占35%;在回答“您有过和异性同居的行为吗”问题时,表示“有”的竟占52%,而女生竟高达67.3%。
    2006年,“910中国教育交流网”更是赫然以《[教育追击]中国最大的妓院——高校》为题报道了此类情况,有关大学生卖淫事件确实至今屡见不鲜……

    诚然,也有“专家”、“教授”对这一现象有别的解释,甚至从心理和生理两方面考虑认为此现象的存在有一定合理性,无须大惊小怪;他们说大学生同居了,可他们还是大学生,白天还是照常上课,在他们这样的年龄有一些性的经历没有多少害处——似乎这些专家教授对此现象觉得无须忧虑,更无须教育引导什么。但大多数专家学者认为大学生同居虽然是一道世界难题,产生的原因有诸多因素,但毕竟弊大于利。(文末有相关资料链接)
        
    叙事三:寒假期间,邻居家在外地上大学(大二年级)的小伙子,拿着一份报纸来到笔者住处,说是要探讨一个问题。这小伙子是常客,能言善辩,挺有意思。由于笔者坚持“我虽然不同意你的看法,但我坚决捍卫你表达你看法的权利”的态度,所以他挺爱与笔者交流,我们的交流是平等的。笔者瞥见他拿的报纸上有关于打击卖淫嫖娼等内容的报道。果不其然,他提出了几个“世界级”的问题,归纳起来是如下几个——

    问题1:既然卖淫嫖娼这一现象是不合理(在我国是不合法)的,甚至说是腐朽的,为什么古今中外绵延不绝,概莫能外?在国外好像有专门的“红灯区”允许她们在有限的范围内存在,这似乎在客观上承认了这一现象的存在,而在我国为什么屡禁不止,而且好像还在泛滥?
    问题2:古语云“食色,性也”,性欲是人的本能的要求,压抑它也就是压抑人的本性,这本无过错,为什么在两厢情愿也算公平的前提下,所谓“卖淫嫖娼”就要受到法律的惩处?
    问题3:同居就同居,为什么要叫“非法同居”?难道同居者都犯法了?

    面对当今大学生同居现象的蔓延,笔者不能对小伙子所提出的如此重大的课题不作反应,而且绝不能含糊其词地解答。我们进行了一次“世界级”的课题探讨对话……当然,对话的过程是有趣的,对话的结果应该是基本良好的,小伙子头脑中的思绪应该比较清晰了。因为它比较满意地走了,能言善辩的他不再提出什么问题了。
           
    ● 脱离实际的高校“思想政治教育”
           
    然而,笔者却因此想到了另外一个问题——我们高校中的“思想政治教育”触摸到大学生思想的实际了吗?考虑大学生的这些问题了吗?我们只考虑到性教育、性安全教育,发安全套之类,我们有没有专门的“性伦理、性道德”这一课?如果有,我们的大学生为何对那些问题仍然如此困惑?如果有,我们现今的大学生同居现象为何如此蔓延?——如果确实有这方面的教育,那么,只能承认高校的这方面“思想政治教育”是失败的。面对如此现实,我们难道还能有别的解释吗?
            
    我们国家不能说不重视“思想政治教育”工作。2004年末,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教育部高教司的负责人还在网上就此专门和大学的师生及网民进行“对话”。可是,我们整天喊加强大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为什么我们的教育却又如此苍白无力?今天(08年1月11日)央视“今日说法”报道了为鸡毛蒜皮的小事,在河南发生的一场大学生打群架致人重伤的不幸案件。事情发生后,犯罪嫌疑人追悔莫及,主动投案,但由于致人重伤,所以即使以最轻、最宽大的量刑,主犯也被判了5年徒刑,打电话邀约同学前来打架的判有期徒刑4年,赔偿对方受害人十多万,贫寒的农村家庭为此倾家荡产,而他们都已经是大四、大三的学生了……那些涉案大学生自己说;哥们义气、缺乏责任感和理性、缺乏文明教养是不慎犯罪的根源。这就是我们大学的思想道德教育的结果?
           
    于是我们不能不反思现今对大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内容及其重点。据了解,2006年以前,大学的思想政治教育主要是“马哲、毛概、邓论”,几乎没有其它课程。自然,这样的课程设置不是以人为本的,而是客观继续了“教育必须为无产阶级政治”服务的方针。在网上随便搜索就可以找到在“毛概、邓论”课程上睡觉、吃东西、看小说、男女生公开卿卿我我的照片。不按培养人的客观规律办事,想“为无产阶级政治服务”也是白搭。
    2006年开始,陆续出了高校思想道德教育新教材,思想政治(道德)教育变成由四种教材组成:马哲;毛概邓论“三个代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中国近现代史纲要。应该说《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是与学生学会做人关系比较密切的,但只占全部思想政治教育内容的三分之一,其余还是“为无产阶级政治服务”。
             
    ● 为什么是“思想政治教育”而不是“思想道德教育”?
                       
    高校关于“育人”的公共课为何非要叫做“思想政治教育”而不是“思想道德教育”?为什么不能与学生的思想道德实际乃至生活更贴近一些?为什么不能遵循邓小平关于“初级阶段”理论的精髓来指导我们高校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内容上始终存在着脱离学生实际的“大、空、全”的毛病?请看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指出:“……三是以基本道德规范为基础,深入进行公民道德教育。要引导大学生自觉遵守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基本道德规范。四是以大学生全面发展为目标,深入进行素质教育,促进大学生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协调发展,引导大学生勤于学习、善于创造、甘于奉献,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新人。”
           
    如果说,中共中央国务院所发出的只能是宏观上指导性意见的话;如果说上述“公民道德教育”、“思想道德素质”这些概念中已经包含了性伦理、性道德等“育人”教育内容的话;那么,大学的基层单位是否能把已经成为严重问题的性伦理、性道德教育内容“拎”出来组成专门的教材,有重点地落实相关的教育和活动呢?根据事实,我们只能持否定的态度。性伦理、性道德等“育人”教育已经淹没在那些“大、空、全”的内容中去了,而且,如果直言的话,有的几乎是老调重弹。
          
    写到这里,笔者不禁想到央视网站曾经有一篇这样的报道:《从地下传阅到公开出版——大学生写“性教案”》(文后附该文链接)。说的是一位在校的“观念开放,行为保守”的女大学生,看到高中、大学女生缺乏性知识、性道德而屡屡受到伤害的触目惊心的现实,为了姐妹、同学们的幸福,她独立而艰难地写出了有关这方面的“教材”,据说将公开出版。这难道还不能给我们的大学教育以深深的启示和警醒吗?我们还要在“大、空、全”的思想政治教育的路上走多久呢?现在大学的思想政治教育是否合理、科学、有效?思想政治教育本身就不需要践行“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一马克思主义的灵魂了?这样的课程理念符合“科学发展观”吗?

写“性教案”的认真的女大学生。这是不是对大学“育人”教育的讽刺?(附文见本文末)

    在面对大学生同居现象的教育方法上重堵轻疏,重管理轻引导。我们似乎没见到多少高校有效的性伦理、性道德教育研究或活动的报道,在诸多大学生辩论会上也没有见到这方面内容的“辩论”;倒是有另外两方面的报道比较多:一是处罚,勒令同居且弄出“问题”来的大学生双双打背包退学走人等等;二是在校园里免费发放安全套。——引导乎?鼓励乎?无奈之举?抑或是后者?
               
    不错,爱国主义大道理是要讲,奉献精神、革命理想教育也很重要。可是,“教人要教心”,我们必须一切从实际出发,必须清楚地知道在当今社会,大学校园里的学生们整天想的是什么,然后有针对性地做心对心的“育人、育心”工作。如果还是自觉或不自觉地坚持所谓“教育必须为无产阶级政治服务”,那就太幼稚了。我们不可忘记,我们面对的是正值青春逆反期的大学生群体,我们如果不能从他们的思想实际出发有的放矢地开展有效的教育活动,大学生们整天被那些与生俱来的有关“人欲”的问题和现象困扰着,整天陷在出双入对、卿卿我我乃至男女混居一室的充满诱惑、使人迷惑的氛围中,那些“无产阶级政治”大道理的教育能奏效吗?对于天地人伦都还认识迷糊,他们的思想境界能上升到“爱国主义”、上升到“刻苦用功、建功立业、无私奉献”上吗?面对那些在卖淫嫖娼“是否合情合理”的问题上还十分困惑乃至焦虑的处于青春期的大学生,面对那种片面认为不论何种形式“性欲的压抑并不合人性的”的大学生,我们去侈谈理想教育、爱国主义教育是否太过“跨越”某种阶段了?这就是“思想政治教育”的“初级阶段”和“高级阶段”之分啊!我们的大学老师们应该非常熟悉在“毛概”、“邓论”课堂上,很多学生打呼噜睡觉、看闲书、窃窃私语谈心的场面;大学老师们应该更熟悉大学生们关于“毛概”、“邓论”课程的顺口溜以及诸如“逃掉讨厌的毛概课逛后海吃海底捞”的事情……

大学生在自己的博客上写道:“毛概”课上涂指甲油的女生……还有种种,图片不一一上传了

     诚然,高校中性教育正在普及,普及到在校园里免费发放安全套、甚至在学生集会上演示其使用的程度了。这可以说是一种进步。但是有没有想到过与此举同时存在的负作用呢?有没有想到过与此举相伴的应该有更透彻更使人信服的性伦理、性道德教育呢?有没有想到不让大学生们产生诸如上述“叙事三”中所提到的那些问题的困惑呢?              
    从本文开头所叙述的三方面实例可以看到,俄罗斯专家所说的还是很实事求是的,他们说:对青少年进行科学的性教育堪称“关系到国家安全的大问题”。
            
    是到了要好好研讨高校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时候了,高校是否都在研究从内容到形式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方案”?须知,现在的大学生的状况,将预示着未来社会主流的状况啊!我们为什么不能把高校的“思想政治教育”实事求是地变为“思想道德教育”?为什么不能让它与人的尊严、终极价值、普世的人生哲理、人生道德紧密联系起来?为什么不能少一些(并非取消)学生不可能真正关心的政治理论,多体现对青年学子的终极人文关怀,使教育真正成为“育人”而非培养政治工具的教育?——只有对人伦道德有正确的认识和实践,人才可能成为起码的“人”。
                
    “让大学生们独立、自主,让他们自己选择他们的生活方式,别人不要越俎代庖,他们已经是成人了”——这都是不错的,但是教育的根本任务是必须让他们在不糊涂的情况下,在对天地人伦以及价值观有基本正确认识的情况下自治、自立、独立选择。这,恐怕是不该忽略的。否则,学校的存在有何意义?大学的存在有何意义?
          
    欣闻,由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亲自主持制定将在今年出台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正在网上广泛征集意见和建议,我们期待着高校思想道德教育能更加务实求真,能更加以人为本,在真正改善的前提下进一步得到强化,使高校的思想道德教育多取得一些“与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的实际效果。□
 

    【相关链接】△“南方网”:五大名校大学生同居实录

        △【教育追击】中国最大的妓院——高校

        △ 大学生同居,一道世界难题

        △ 央视网站:地下传阅到公开出版:女大学生写“性教案”

        △ 新华网:发人深省的上海女大学生卖淫案(附视频-专家访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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