雾霾之下,国家不能迷失方向(2)

常纪文 原创 | 2016-01-01 15:38 | 投票
标签: 雾霾 

但是,下半年经济下行压力巨大,在山东临沂、河北保定等地,因为产业结构调整,很多工厂关闭,全国数以百万计的职工下岗或者再就业,经济基本面的维护和社会的稳定成为各地关注的头等大事,环境保护法律的严格实施受到严峻挑战。即使是约谈,城市经济和环境保护工作转型也需要一段时间。天津港发生的大爆炸环境危害极大,山东等地也接连发生化工厂爆炸事件,全面敲响了我国化学品环境风险管控的警钟。环境约谈制度刚开始效果显著,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威慑力似乎开始下降。入冬以来,华北、东北等地的雾霾污染出现持续爆表现象,区域性雾霾出现扩散现象,北京还史无前例地发出两次红色预警,环境保护部派出督查组到各地巡视督查。一些学者甚至将其与20世纪50年代历史上著名的伦敦雾霾污染事件相提并论。红色预警和环境保护督查之后,雾霾依旧甚至更加严重,效果甚微,一些学校的学生甚至带着口罩在教室里上课。等风来扫除雾霾的尴尬现象,说明产生原因已不全然是个案的执法问题,而是更深层次的全局性产业结构、产业布局和能源结构问题。严重的环境污染考验地方党委和政府的执政能力,挑战生态文明建设的制度信任和实施效果,必须引起重视。可见,优化产业布局、调整产业结构,形成新的能源结构,目前显得尤其紧迫。为了改变这一现象,除了要建立常态化的执法检查机制和执法效果的第三方评估机制,一以贯之地落实《环境保护法》的严格要求外,还要加强对地方各级党委和人民政府全局工作的平衡能力考核,不要让环境法治在现实中走了样、变了调,不要让生态文明建设失去人民的信任。

2015年的中国环境司法

2015年1月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放宽了原告的起诉资格,如对“设区的市”和“社会组织”也作了扩大解释,明确了具有起诉资格的社会组织的排除性条件,促进了环境公益诉讼案件的提起和审理。全年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达到30多起,检察机关提起的环境行政公益诉讼开始出现。福建南平等地的环境公益诉讼案件得到受理甚至判决,成为环境法学界2015年底关注的热点法治新闻。其中,福建南平公益诉讼一案,法院判令四名被告恢复被破坏的28.33亩林地的功能,补种林木,否则共同赔偿生态环境修复费用110.19万元,共同赔偿生态环境受损恢复原状期间的服务功能损失127万元,显示出新《环境保护法》的重要作用。

但是,从现实来看,环境公益诉讼的实施效果不容乐观,如在社会组织是否可以索赔方面,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与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矛盾;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主要为技术、律师和财力较为雄厚的著名社会组织提起或者参加,其他的社会组织数量虽然庞大,但基于组织的宗旨限制或者其他利害关系考量,要么不愿意管闲事,要么财力不足或者技术能力不足,心有余而力不足,持观望态度,远远未能达到环境法学界期待的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井喷”状况。造成此种状况的主要原因在于环境民事公益诉讼阻力广、成本高、难度大,警示效果有限,且中国环保社会组织自身存在天然和后天的不足。

2015年的中国生态文明体制改革

2005年是中国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关键之年。中央不仅发布了总揽全局的生态文明建设指导性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还出台了指导生态文明改革的纲领性文件——《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构建了中国未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大格局。在具体的改革方面,作出部署如下:

一是环境保护部重启了绿色GDP研究,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改革,改变红顶中介赚黑心钱并祸害公共环境的丑恶现象;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试点方案》,通过环境的价值性来约束环境污染型和生态破坏型发展。难能可贵的是,2015年,环境保护部拒绝审批一批有环境影响的水电、火电等重大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书。

二是为了促进水污染的防治,国家在启动《水污染防治法》修订工作的同时,出台《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作出三个方面的创新。首先,提出2020、2030、2050年三步走的水环境保护目标,与我国经济社会中长期发展的阶段性预期目标相契合,凝聚了共识,让人民群众看到了环境治理的希望。其次,在每段工作任务后加上括号,规定了牵头部门和配合部门,落实各部门的责任,使计划的落实具有可考核性。再次,吸收组织部门和监察部门参与环境保护绩效考核和责任追究,发挥党政同责的作用,使环境保护的责任分配规则与权力运行的政治规则相一致,使政治权力的责权利相匹配。

三是为了实现环境保护的源头科学管理,国家发改委会同环境保护部等部门,在全国28各县市开展“多规合一”的试点,海南省于2015年5月被中央确定为省级“多规合一”试点地区。“多规合一”可以促使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建设规划、国土开发利用规划和环境保护规划等相协调,形成基于发展的一张蓝图绘到底的大规划格局。为了落实“多规合一”的要求,优化空间开发布局,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现代化建设新格局,环境保护部和国家发改委还印发了《关于贯彻实施国家主体功能区环境政策的若干意见》,开展环境保护的分类施策工作,使环境保护政策的实施精细化,具有针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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