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出台相关规定禁止报道天葬

许广崇 转载 | 2006-01-11 16:11 | 收藏 | 投票

据新华社10日电10日,记者从西藏自治区民政厅获悉,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日前发布了关于《天葬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这是我国政府自1985年以来第三次专门发布关于保护西藏天葬台的公告和通知,这为天葬这种藏民族拥有上千年历史的丧葬习俗给予了充分的尊重和保护。

严禁参观拍摄

规定指出,天葬是藏族人民的丧葬习俗,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禁止对天葬活动现场进行围观、拍照、摄影、录像;禁止在报刊、杂志、广播、影视、网络上刊登、播放与天葬活动有关的文字、图片、报道等。

禁止射击“神鹰”

为了保护“神鹰”(秃鹫)的正常活动,《规定》还指出,禁止任何组织和个人在天葬台及周边进行射击、爆破、鸣号或者采石、取土、挖沙等活动。

天葬是藏民族特有的丧葬方式,已有上千年历史,它以把死者喂食秃鹫视为吉祥。

来源: 重庆晨报(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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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广崇,雅号许广醇,署号许高崇,别号慕鸿老子。启功弟子,易学书画第一人,江南竹怪。第三届中国管理大奖杰出管理专家奖,中国年度人物10大品牌专家,中国民族建筑研究会专家顾问,香港天商集团董事局执行主席,香港天等国际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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