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电视台与公共汽车广告(2002年旧文回顾)

贾春宝 原创 | 2006-06-20 11:26 | 收藏 | 投票

 

(引子:下文写于2002年2月中旬和4月初。在昨日无聊搜索的时候,竟然发现这篇文章被另一家网站转载,笔者对这种转载本持无所谓的态度,毕竟藏拙不如献丑,你的东西被转载说明你的文字还多少有些价值,而那价值且比在你这里束之高阁的强,但这种不事先告知就自行转载的行径却让人感觉别扭。但近日来也想从对足球比赛中换换脑子,而事易时移,流动电视已经有很多的发展,早就不是四年前的样子了。笔者也正想对流动电视台这几年发展继续关注下去,并提出更多的见解,由此就在此拾起来,以作为一个引子。)

 

贾春宝

2006年6月20日星期二

 

自从2002年2月份以来,先后几次在长安街的公共汽车上看到了视频节目,据说是由一个叫“M频道”的机构搞的。有许多乘客与笔者一样感觉新鲜。笔者在此冒然将其取名叫“流动电视台”。出差的时候在外地的城际长途车(比如广深之间的“东方快车”)上经常可以看见在车上播放的影视节目。三年前,北京的公共汽车上也出现了音频广告和电子屏广告,这成为北京的一项新鲜事。而现在视频广告登上了长安街上的公共汽车。

 

是否其它的城市也出现了这种“流动的电视台”笔者不得而知。公交行业也是历来倍受关注的行业,在外地如此,在北京更加如此。但公共汽车做为城市生活最常见而又无法离开的交通工具确实蕴涵着巨大的市场。坦率地说,在此之前,笔者在广告市场上还没有看到北京领全国风气之先河的例子。究其原因,智者言:外地人拙于思但敏于行;北京人则刚好相反,敏于思却拙于行。

 

北京的公交行业在票款寥寥无几的情况下,虽经公交广告公司的努力,每年有相应的广告收入,仍无法摆脱入不敷出、苦苦支撑的境地。以接受国家财政补贴为主。在市场化程度深入的今天,首都的公交形象的确很尴尬。其实,外埠城市有许多成功经验可供我们借鉴。

 

比如1993年前,广州公交的双语报站与车内的音频广告就给本人留下很深的印象,1998年夏天,广州的公共汽车上还在播西安三宝双喜的广告,更不用说被誉为“流动的彩虹”的车身广告了。上海、杭州等城市的公共汽车上早已实现了分门上下车、无人售票等制度,而在北京这些制度总是给人形同虚设的感觉。(即使目前以IC卡替换纸制月票,是实在没有办法的时候也不得不破坏分门上下车制度。)

 

应该说,在广告市场的开发上,北京的公共交通工具上的广告形式一直有待开发,不管是以汽车为载体的车身广告、车厢内的音频与平面广告还是服务汽车的候车亭与站牌广告都没有得到充分的利用。公共汽车作为广告载体更没有得到充分而有效地利用。公共汽车的广告形式目前被利用的只有车窗与四周,外加路线冠名等有限的几种形式。如果说实行中英文双语报站有好大喜功不切实际之嫌;那末,充分利用公共汽车的时间与空间,增加广告形式不失为当务之急,一方面为居民出行提供便利,为企业开辟新的广告载体,为公交系统增加收入,同时为竞争激烈的首都广告业增加新的项目。

 

虽然在北京的公共汽车上三年前就出现了音频广告与电子屏广告,但给敏感的人看来不过是售票员“偷懒”的方式,因为,电子屏上显示的与音频的内容中,80%以上均是售票员的平常用嘴说的内容;而且电子屏内容的变化快得让人看一会儿就会出现不舒服的感觉。对于新生事物我们绝对不应求全责备,但音频与电子屏广告的状况确实让人感觉遗憾。

 

笔者对“流动电视台”的前景还是非常看好的。如果运作方案完善,并与其它媒体相辅相成,这会是一个具有非常巨大的潜力的市场。因为,“流动电视台”最大的优势就是满足乘坐公共汽车的人的行为特点与心理需求。节目经营对路情况下,受众并不反对。至少比百无聊赖地看周围那些人的没有表情的脸看与不看双方都感觉尴尬的感觉要好。其实,北京是文化之都,又是中国的首善之地,作为国人外交的门面,北京公共汽车也有实行双语报站(中英文)的道理。北京拥有上万辆公共汽车,单以北京这样的城市而言,有近一千三百万的人口。数百万的上下班“跑车”族,至少这些人会成为相对稳定的收视群。

 

从节目来看,“流动电视台”需要的节目是娱乐、音乐、影视、资讯类的简短、吸引人、时效性强的节目,而且需要有比较强的音响效果。

 

但这种形式的媒体开发从目前来看还有很大的困难,主要体现在如下三方面:

技术因素:这里包括节目的制作、编辑、传输和播出,不仅需要先进的设备,也需要先进的技术。在很大程度上开办“流动的电视台”比传统电视台所需要的设备与技术还要高。

政策因素:主要是内容审查、行政归口管理与设备管理等方面的问题。以中国的实际状况而言,至少不会是由各地的公交公司就能管得了的。中国的政策,尤其是传媒方面的政策一向都是相对滞后的,而中央与地方的广电集团的合并改组又刚刚告一个段落,对于那么多的“流动”电视台的“重复建设”的批复问题。相信不是容易做到的事情。

版权因素:正规版权是划分得很细的,而版权的持有人对版权的出售与规定都会有相对的政策。而笔者至今还没有了解到公共汽车上播映的节目版权应该划分在哪一类中。以宽带为例,宽带是继网络热之后去年市场的热点,据笔者了解,在宽带的发展过程中,一个市场瓶颈就是内容,而作为宽带内容方面的源头,众多国内外节目公司竟然还没有关于自己及自己所代理的节目的宽带版权。与此相类似的是,闹市区公共汽车上播映的节目如何付费,恐怕在版权方方面也尚没有专门的政策出台。中国刚刚加入WTO不久,全民的版权意识正在逐步健全,国际上对中国的版权侵权问题日益关注,版权违规所受到的惩罚如此受到各方关注的时刻,即使是用正版的节目,除非得到正版的版权方的大力支持,否则将成为无源之水。

 

其实,设备也好,节目购买也好,政府公关也好,所有问题从根本上解决是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的,盈利周期也许会比较长,那么就是投资者是否能够等到太阳升起的时候的问题了。

 

笔者相信,如以上这些问题从根本上得到解决,“流动的电视台”将会成为炙手可热的新兴媒体。希望专业的广告策划人能与公交广告公司加之社会各界的协助,一同完善该项目的策划实施。

 

其实,本人不过是个普通的广告策划人,很多时候只不过说说罢了。

 

作者:比精文化——贾春宝Bekings_solomon

电话:010-89581930;手机:

电子邮件:bekings@126.com, chunbao70@hotmail.com  

2002年2月15日

 

后记:

一个月前,笔者对于在北京街头出现的公共汽车上的媒体产生了兴趣,并冒昧地将其称作“流动的电视台”,从与该公司的人士的交流之后发现,经营者对此媒体的定位并不是“电视台”,而是“户外电子媒体”,并不是属于电视媒体。

笔者认为:这样的媒体应该说还是有很大的市场前景的。仅以北京的公交为例,到2000年末,北京共有1.35万辆公交运营车辆,城市公交共运送乘客35.6亿人次。市民花费在公交上的时间为平均每周5.18小时,而每个工作日超过1小时。(数据来源自《中国经济景气监测中心》2001)。据该机构提供的资料显示,栏目的内容每周更新两次,在每期60分钟的整体节目中,含18分钟广告时间、21分钟节目内容、21分钟音乐录像(MTV)及电影预告(Movies Trailer)。

 

据说这种媒体现在仅仅是在香港、广州与北京三个城市开通,而在年内会在全国的七个城市开通。该经营机构无疑对此媒体是持乐观态度的。

广告与媒体的经营机构在很大程度上是在协调老板与老百姓之间的关系,而这二老都得罪不起,广告与媒体的经营者的感觉就真的如同“三明治”之间的那块肉了。也只有把两者的关系协调好了才可能成功。对于以往的新事物总是出现众多求全责备的声音。

笔者深知其位置的尴尬。但为了其更健康的发展,笔者仍然要多说几句:一是节目质量的问题,节目质量有视频与音频两方面,声音效果的调节问题,声音太高会招人烦,会造乘客的“投诉”;而声音太小又会让广告客户不满意,让客户不满意。视频方面的效果也会给人同样微妙的感觉。相比之下,音量的调节应该是成败之间更重要的因素。而其实,在公共汽车上,音频的作用更优于视频的作用。在人头攒动,拥挤不堪的公共汽车上,真的非常感兴趣而对其非常关注的毕竟只是一部分人。而相当一部分人的新鲜感过去后,就会对其熟视无睹,充耳不闻了。所以仅仅在一个城市中开通几条线路的几百辆汽车,远远达不到宣传效果,当然如果全市覆盖,投入会大很多,而投入大了,所形成的浪费也会增大。

据资料显示,除此外,该机构的经营范围还涉及电视节目的制作、发行、网站的经营等等。一旦该媒体与报纸、电视、网络形成互动之势,其广告威力不可小视——其实,也只有互动才会产生增值。

 

另据了解,目前提供巴士流动频道的有二家公司:

1〕M-Channel

2〕RoadShow

且均已在香港推出有关服务,服务范围不仅仅是巴士,还包括小巴,中巴。

这二家公司都是香港上市公司。

RoadShow 控股有限公司,是二零零一年六月二十八日 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正式上市。

个人简介
所涉及的领域从公关到广告、从商务活动到旅游会议、从营销到传媒、从教育培训到顾问咨询,从投融资理财到企业管理、从资本市场到产业链、从战略规划到企业文化等多角度全方位的实践。 从1994年起开始接触并持续关注北京的房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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