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网络带给我们的思考

王鲲 原创 | 2008-12-30 09:00 | 收藏 | 投票

 

      现实中,网络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极大的便捷,为人们充分自由的发展提供了广阔的空间。但是,我们也应清醒地看到,互联网是一把“双刃剑”,在给人们带来福音的同时,网络上各种消极的、负面的东西也悄然而至。


  网络时代里每个网民都有可能遭遇的噩梦首先是计算机病毒的传播和蔓延,病毒给个人,和企业用户带来的损失已经不可估量。从病毒造成破坏的情况来看,系统无法使用、网络无法登陆、浏览器配置被修改、数据部分丢失是病毒的主要破坏方式,其中针对网络的破坏呈现上升趋势。


  除了黑客的攻击、病毒的蔓延,以网络为工具的犯罪行为也在逐渐增多。利用计算机制作、复制传播色情、淫秽物品的案件十分突出;网上诈骗、网上敲诈勒索、利用网络非法传销的案件增多,同时,利用互联网危害国家安全的案件也在持续上升。网络色情泛滥成灾,严重危害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网络商务备受欺诈的困扰,有人信用卡被盗刷,有人购买的商品石沉大海,有人发出商品却收不回货款;软件、影视、唱片的著作权受到盗版行为的严重侵犯,商家损失之大无可估计。


  网络的广泛普及大大加快了各种信息的传播速度,扩大了人们的新闻视野。但是,由于网络的匿名性,造成了人们责任意识和诚信意识的缺失,每个人都自欺欺人地认为不需要为自己的言行负责,自以为可以在“法不责众”的庇护伞下永远高枕无忧。这就造成了在网络上流言、炒作满天飞,各类虚假新闻风起云涌,各色评论推波助澜,一时间让我们不敢相信网络。


  网络虚假新闻的危害是显而易见的,它严重损害了网络媒体在公众中的形象,削弱了网络新闻的公信力。从传播学的角度来看,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虚假新闻的传播途径正在由传统的人际传播,转变为人际传播、群体传播、组织传播和大众传播的相互交融、渗透、混合。传播格局的变化、传播途径的多元,无疑加剧了网络虚假新闻的危害性。


  网络道德缺失所带来的负面影响绝对不仅仅是各类虚假消息和评论。当下,在网络上不负责任的谩骂、诋毁、攻击随处可见。在现实生活中,大多数人碍于脸面或体面,一般还都不敢肆无忌惮和为所欲为,但一到了网上,由于他们认为这是虚拟世界,又不必留下实名,所以就变得什么都敢说、什么都敢骂了。在网上“大开杀戒”的人,绝大多数都不敢暴露自己的真名实姓,这些人的根本目的无非就是起起哄或者发泄一下内心的不满而已。这种私人感情的随意宣泄,不仅打乱了正常的网络秩序,也使得“人肉搜索”等网络暴力有愈演愈烈之势。


  最近在网络上不止一次见到“网络暴力”这个词。这个词的出现,有这么几个情况。一是对某件事情不切实际地中伤,比如中国政法大学一名老师被杀,网上就有很多不明事理的人添乱地叫好:另一类是无中生有的,把原本没有的事情渲染得有凭有据。像韩国女明星崔真实就被网络上的不知名人士爆料说借高利贷给某明星,这一事件直接导致了她的自杀身亡。


  广泛流传于互联网的解释是:“网络暴力是指网民在网络上的暴力行为,是社会暴力在网络上的延伸。网络暴力正在以其独有的方式破坏着公共规则,触犯着道德底线,每个人都可能成为受害者。”


  作为“网络暴力第一案”原告王菲的代理律师,张雁峰的回答是:“网络暴力是指众多网民借助网络对他人实施的语言暴力,包括侮辱、诽谤、揭人隐私等。”他特别强调了三大要素:“首先,必须是‘众多’网民,一两个人是难以形成规模的;其次,要借助‘网络’这一传播载体;最后,它以‘语言暴力’的形式出现。我并不认同将‘现实攻击’列入‘网络暴力’的概念之中,在我看来,现实攻击不是网络暴力的必然属性与结果。不过,也不能因此就淡化网络暴力的危害。”


  网络暴力等不文明行为,不但伤害了当事人,而且极大地破坏、污染了网络的生态环境,‘损害了绝大部分网友的利益,以至于一些网友在发表某个讨论话题时,不得不赫然写着“拒绝谩骂”等警示话语。可见,拒绝网络暴力、文明上网,正日益成为广大网民的共识。


  此外,长时间的上网容易使人沉溺其中不能自拔,产生对网络的过分依赖心理,成为“电子海洛因”的“吸食者”,染上“上网成瘾症”等心理疾病。英国诺丁汉大学心理学专家麦克·格里弗斯博士认为:“过分迷恋上网有损身心健康,严重的会导致心理变态,危害程度不亚于酗酒和吸毒。患者的行为与吸毒成瘾类似,一接触因特网就兴奋异常,没机会接触就寂寞难耐。”可见,网瘾问题的心理危害不容小视。


  在国外,“网瘾”早已经被作为一种正式界定的疾病纳入到诊断体系当中,并且有个学名叫做病理性网络使用(PIu),也称互联网成瘾综合症(IAD)。早在1997年,葛尔·柏格就为其定立了理论化病态,并得到广泛的承认。可以说,“网瘾”是对网络的一种过度依赖,表现为对现实生活失去兴趣;网上操作时间超过一般的限度,以此来获得心理满足。当网络依恋失控,对人产生负面影响的时候,我们就把它当作心理上的一种障碍来看待。


  2008年11月8日,由北京军区总医院制定的我国首个《网络成瘾临床诊断标准》在京通过专家论证,上网成瘾被正式纳入精神病诊断和治疗范畴。按照“标准”,网络成瘾分为网络游戏成瘾、网络色情成瘾、网络关系成瘾、网络信息成瘾、网络交易成瘾5类。其中以网络游戏成瘾者居多,其次是网络关系成瘾,如网恋、网婚等。


  网瘾综合症患者的最主要表现是:上网时精神兴奋一心潮澎湃,欲罢不能,常常忘记吃饭或者睡觉,当他们得不到电脑时,会表现出愤怒、紧张或者抑郁的情绪。还有就是沉溺于网上聊天或网上互动游戏,并由此而忽视与社会的交往、与家人的沟通,更多时间在家独处而不是出外运动,并对上网形成越来越强烈的心理依赖,以致不能分离。


  此外,网瘾还会直接伤害到人们的身体:由于上网时间过长,大脑神经中枢持续处于高度兴奋状态,会引起肾上腺素水平异常增高,交感神经过度兴奋,血压升高,植物神经功能紊乱。严重的,还会诱发心血管疾病、胃肠神经官能症、紧张性头痛等病症。


  在欣赏和肯定网络积极性和优越性的同时,要用全面、理智的眼光正视网络的负面作用。尤其是对网络成瘾症、信息污染综合症等消极影响有清醒的认识。在纷繁复杂的信息网络世界里,要学会筛选有用的信息,提高自身抵制“污染”的能力,使自己不仅是计算机网络的使用者,更是计算机网络的建设者和真正的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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