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店新规是工商局免责收费的利器

吴德强 原创 | 2008-09-02 09:10 | 收藏 | 投票

《人民日报》都说难,北京市工商局这回惹的麻烦不小。

从出台到8月1日实施,网店新规争议一直没有间断。《人民日报》的定性是:监管遭遇尴尬。从最近的周老虎事件来说,《人民日报》的表态,可谓是扭转整个事件的关键。强行推进网店新规的北京市工商局,他们的结果会比周老虎强多少?

网店新规,打着规范市场的旗号,收管理费。在个体工商管理费取消之前,用的是管理的名义。这么多年,工商局到底起了什么样的作用,除了收费,像城管一样的威逼利诱。

网商们办执照到底有多难呢?人民日报的记者,亲自去办,遭遇两大难题。提供经营场地房产证;居委会允许经营性的证明文件。即便房不存在房产问题,居委会那关,也难以逾越。工商局,他们肯定不会管这些。在他们看来,方便自己最重要,别人的麻烦跟他们一点儿关系都没有。这也是,大多数主管部门,制定规则的通病。他们的主旨是,权力最大化,执行随意性、管理简单化。这其中的简单化、随意性,很容易滋生腐败。

小区门口,有不少小摊贩,亲眼看过城管围追堵截,摊贩们,向四面八方奔逃,像极了鬼子进村。运气不好的,被城管抓住,然后是苦苦哀求,罚款200了事。但这个罚款,是没有开票的。这就是,随意性管理的腐败。网店新规的管理,随意性也很强。从名索500元验证费的前有后无,让网商出示房产证,居委会证明文件,都显示了网店新规的随意性和实际调查缺失。

对大多数网商来说,缴费是个沉重的负担,但出示房产证、居委会证明文件,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在现今的中国,房产是唯一的私产,要房主出示房产证,还借给别人使用,给工商局,对房主的神经是个考验。还有个利益相关的,商业用电是2元/度,民用电是0.55元/度,若租住房屋的商户离开,工商局有没有注销的程序,将电费重新调整为民用电价格。毫无疑问,这会让房主感到心烦,比出示房产证的考验更大。

居委会是最难打交道的单位,比工商局有过之无不及。到居委会可能涉及公章使用费,额度应该不会大,但三番五次的上门,提前的预约,肯定会烦死你。中国是个奇怪的国家,大多数人被权力侵害,一旦自己有了权力,就开始侵害别人。居委会,就是这样的一个机构。如果是物业,还好些,可能只认钱。如果是老社区,那些老头老太太,他们有的是时间,等把你的底细打听的一清二楚,才会极不情愿地开个证明。这其中的时间成本,不知有多少,而时间,对网商来说,就是钱。

工商局只会想到自己管理方便、收钱方便。从房产证出示到居委会证明,这些都是工商局设置的重重障碍。说白了,就是工商局把自己的管理责任,推到出租房屋的房主与居委会身上,简化自己的管理成本,只管收钱。工商局把自己该承担的责任,推给出租房屋的房主和居委会,这也会成为房主和居委会的麻烦。

一个网店新规,让网商麻烦,让房主疑虑,让居委会担责,但工商局却是免责收费。这就是网店新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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