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人肉搜索”还是要“禁声”?

吴德强 原创 | 2009-01-20 00:40 | 收藏 | 投票

黑色幽默成了生活的一部分,这真是一个伟大的时代。

徐州有个雷人的明文规定:不得在网上公开他人信息资料。这让我们的生活,少了份好奇,官员们多了份安稳。

倒不是有窥私欲,关键要看都什么人栽在“人肉搜索”上。说起人肉搜索,就不得不提Google,百度。与Google,百度的技术流不同,人肉搜索自诞生起,就坚持“经验流”。人肉搜索,源于Mop,发迹于分享。简单说,就是网友求助,更多的网友帮助。像百度知道,新浪的爱问,都是类似的基于经验,以网络分享精神为核心理念的产品。

人肉搜索的威力,2006年见识过。一个摄影的朋友,在北京,无意中拍到彪悍的北京司机。走非机动车道,还扔了女老外的自行车。网上就违法与道德,争议很大。有的夸女老外的正义,有的批彪悍司机无耻,指出彪悍司机违法。更有甚者,根据彪悍司机的车牌,查到了司机的姓名,电话,随即公布到了论坛。

“更有甚者”,是从交通管理局,查询号码找到的数据。问题来了,车牌号码,还有与其对应的电话号码,来自交通管理局。或者说,这是公开的信息资料。那,“人肉搜索”的罪责是算到交管局身上,还是“更有甚者”身上呢?显然,“更有甚者”并不知道交管局信息的真实性。而且,从某个层面来说,公开私人信息的起源,是交通管理局。“更有甚者”,只是传播了交通管理局的公开信息。

被“人肉搜索”流弹击中,比较火爆的是林嘉祥和周久耕。前者是深圳某海事局局长,因为涉嫌猥亵女童,又叫嚣“我是交通部派来的”“你们算个屁”,震动华夏,名烁环宇。网民顺着人名,搜索到公开报道的局长先进事迹,贴发到论坛。值得玩味的是,无论先进事迹,还是图片比较,都是公开的新闻报道。“人肉搜索”的罪责该找谁呢?

周久耕更有趣,称将严厉打击低成本售房的开发商。一石激起千层浪,早已被房价暴涨工资不涨的郁闷,无处发泄的不明真相群众,恁是依据其照片,发现其先后换过劳力士、江诗丹顿、帝陀表等四块名表,抽的是1500元一盒的九五之尊。这个案例,难以明辨在,烟价与手表估值是否归属个人信息。那些可都是明码标价,童叟无欺,拿来治罪也不合适吧。

折腾了两年的“周老虎”,也是“人肉搜索”的杰作。“周老虎”之所以现形,网友“小鱼啵啵啵”的年画原版曝光,镇坪华南虎真相才被慢慢揭开。这个“人肉搜索”,唯一涉及个人信息的是,周正龙的儿子学籍。好在,他跟这事儿没啥关系,属于流弹击中轻伤无碍。

“人肉搜索”有时的破坏力,确实不小。前面提到的“彪悍司机”,因为电话手机被公布,被迫换号,无论座机手机。作为个人,相当同情其痛楚。2007年在大旗,做坛论中国,联系过“南京马6”事件的事主之一。那个男人接电话的谨慎,因为是他妻子转接,让人记忆深刻。而第一个在博客,兴奋地谈论“南京马6”的女性,确实失去了往日的平静。联系的时候,离职,不知去向。据事主之一描述,她只是个旁观者,却失去了工作。后来,听说“南京马6”是次营销,可惜不可考。

真正让“人肉搜索”声名鹊起,并背上“作恶”的铭牌,还是“铜须门”。这个至今迷雾重重,真相未知的事件,因为争议,情色话题;与随后层出不穷的“魔兽门”“白睡门”,逐步让人们对“人肉搜索”有了恐惧。天涯上的“小三事件”,前妻与现妻的恶骂,继“二奶”这个伟大词汇后,又生造出“小三”的概念,并从此深入人心。

“人肉搜索”缘起互助,网络分享精神。沾上了情色,惹到了妒恨,网民们爆料推动事件。网民们,也被一个生造的词代表——网络暴民。“人肉搜索第一案”也与第三者插足相关。

不得在网上公开他人信息资料,这绝对是值得提倡的。“人肉搜索”引起的诸多事件中,除了“死亡博客”的“北飞的候鸟”,引起了官司,并最终让死者姜岩的死因,给予明确的主因。其他的,更多的是道德层面的谴责, 对个人利益较大的伤害,并未形成过多社会损害。相反,网民对信息的分享,反而让更多人有了真相的知情权。

反腐败成了反二奶腐败,这当然可能成为,某些人自危的借口。最让那些人胆寒的,恐怕还是林嘉祥,周久耕的遭遇。至于那些二奶,小三,真得有法律去保障他们的名誉或者利益?即便,有这样一个结论,你也不信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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