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药物指导价降幅小,看病贵怎么解决?

杨昌顺 原创 | 2009-10-23 02:54 | 收藏 | 投票 编辑推荐

基本药物指导价降幅小,看病贵怎么解决?

 

    10月22日,无数报纸、网络刊登《国家基本药物指导价正式实行 133种药品降价》,里面一般记录着记者走访调查,看看药店、医院有没有按照指导价执行,再发表一些老百姓的担心,既怕降价使药品消失,又怕本来较低的零售价是不是会跟随指导价涨起来......

    其实,大家的担心政府都考虑在内了。而且,基本药物,许多价格特别低的药品价格是升起来了,升幅还不是一点,而是50%,甚至100%,提价药品占到6%。国家发改委正式公布的国家基本药物零售指导价格,共涉及药品296种,2349个具体剂型规格品。与现行规定价格相比,45%药品降价,平均降幅约12%;有49%价格未做调整;短缺药品价格有所提高。由此可见,基本药物价格总体上还是降了一点,但是和之前(2001-2007)25次狂风骤雨般的调价(降价为主),实在不算什么。

    难道是发改委变得温柔了?不降价,看病贵问题怎么解决?

    笔者在不同场合反复强调一个观点:看病贵的根源不是药价贵,而是医生不处方廉价药。无论该廉价药有效或者无效,总有有效的高价药可以用。而医生不处方廉价药,其罪责医生应该承担15%,医院承担35%,国家要承担50%。国家应承担的责任应该最高,因为,在国家投入不足的情况下,“以药养医”是国家政策,于是,医院发展经费来源,医生改善生活来源(或者弥补高风险、高脑力、高体力等支出),都靠药费赚钱,不开贵药,怎么赚钱?

    当“看病贵”问题成为突出矛盾之后,国家第一个动作就是药品降价,2001年的那场大降价是第一次降价,估计医药业从业者都记忆犹新。这里有一个简单的等式:看病贵=药价贵。所以,降低药价,就可以解决看病贵。于是,舆论的矛头开始指向药品供应者:生产厂家、医药代表、购销领域等,认为药品暴利,赚取人民血汗钱,不道德......随后,医疗机构开始纠风,自查,严打,抓医药代表,2005年,医药代表的悠长假期,使医药从业人员茫然、无助,对前途开始怀疑。一直到2007年第25次降价,由国家推动的药品降价终于停止。这期间,“看病贵”问题从来没有得到缓解。

    行业大讨论从来没有停止,不同机构制作了许多不同版本的医改方案,德国版,美国版,英国版,集大成版,中国特色版,等等,都试图从根本上解决看病贵,看病难。终于,2008年下半年,医改方案经过全民征集意见之后出台。笔者认为,医改方案是负责任的,也看到了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曙光。

     新医改的思路是清晰的。基本药物制度是其中的一个重要内容,本次药品调价,或者称为“温柔降价”,对基本药物本身来讲,实在不值得炒作。基本药物制度是新医改的重要基础性工作之一,它解决的是质优价廉药品的可获得性(优质是通过招标来遴选的):强制配备和使用,零差率销售,亏损部分国家补贴。这个时候,医疗机构还是没有积极性使用基本药物的,即使使用,也是被强迫的,因为国家的补贴一定不如自己赚钱来得爽快!何况回扣还少了。医改方案早就有了解决的办法。

    新医改另一个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是全民医保。如果大家都有医保了,那看病主要医保支付,就算贵,也就感觉不到贵了,不用自己兜里掏钱嘛。但是这样下去,美国的医保沉重的负担,医保崩溃的危机,将同样在中国上演,估计要不了多久,医保就蹦了。因此,低水平、广覆盖的医保,仍然解决不了看病贵,肯定许多项目是要患者自己掏钱的。如果医疗机构和医生的趋利性不变,患者即使有医保,也仍然抵挡不住“更好”的自费药、自费检查项目和治疗项目,患者的荷包仍然要崩溃!

    因此,医疗机构,尤其是公立医疗机构的“趋利性”必须改变,如何改变?笔者认为,新医改中的医保支付变革就是对策:“按人头付费”、“按病种付费”、“预付制”等,综合实施起来,就能使扭曲的价值观返正,只有人性价值观返璞归真,“看病贵”问题才能得以真正解决。具体原理笔者早已撰文详述:《医保付费机制改革将重塑“医”、“药”价值观》。

    当然,医改是复杂系统变革,还涉及新药研发、审批、监管、质量、公立医院改革、流通领域整治等等问题,实在不容易,但这都属于配套措施,真正核心的应该是上文的逻辑推演。

    因此,关于药品降价也好,升价也好,不宜再多炒作,没有意义的,不触及“看病贵”根本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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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简介
佑创伟业总经理,从事医药大健康产业18年,专利超过20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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