慎用“人肉搜索”

靳海光 原创 | 2009-12-15 07:21 | 收藏 | 投票 编辑推荐

  因为点名批评电视剧《蜗居》“靠荤段子、官场、性等话题来炒作”,广电总局电视剧管理司司长近日遭到了网友们的“人肉搜索”,曝该司长“有豪宅”,“戴名表”等等。

  不过这次人肉搜索似乎是一次乌龙搜索,记者调查后发现所谓的豪宅与此官员无关,人肉搜索显然被网友滥用。这些网友过于急躁,不能因该官员触犯众怒就胡乱在网上提供虚假信息,这样做不仅失去了人肉搜索本身的目的,甚至会招致更严厉的网络监管。

  人肉搜索本来就广受争议,虽然大多数的网民认为人肉搜索可以起到网络监督的作用,实际上有官员因人肉搜索而被查实有罪的成功案例(如周久耕),不过人肉搜索也受到许多官员的抵制,这一部分群体反对人肉搜索,甚至已经启动立法程序限制这种网络行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将《侵权责任法》(草案)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其中,第三十六条规定,“网络服务提供者知道网络用户利用其网络服务侵害他人民事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的,被侵权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通知后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如果网民不能自觉限制自己的行为就会给这一法律条款的支持者以口实,那么人肉搜索就会成为被限制的非法行为。人肉搜索一定要用在正确的地方,网友在爆料时必须做到真实可信,必须经得起核实,网友使用该项功能一定要慎之又慎,做到一击中的,不要滥用这难得的监督工具。

  最后引用网友对这次乌龙人肉搜索的看法:有网友指出,人肉是网友手中的重要“武器”,以往曾经有过多次“胜战”,正因如此,大家应该爱护和慎用人肉,尤其是人肉结果的曝光。不能因为泄愤,就随意人肉,并恶意去抹黑他人,因为事实真相总会出现,网友如果不爱惜自己手中的“武器”,今后网络监督将很难取信于人,千万不要让人肉沦落为“狼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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