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电器品类难分带来的困扰

邓华东 原创自 搜狐博客 | 2009-12-30 12:23 | 收藏 | 投票

     “传统家电7折、3C产品8折”,“平板电视7折起,数码8折起”……临近年末,商家的这些促销语言在诱惑消费者的同时,也让不少消费者产生了疑惑:我想买的那类商品到底属于哪一类,打几折?

      不仅是普通消费者有此困惑,就是一些业内人士也有这样的苦恼。随着技术的发展和3C融合的加速,新的品类不断出现,各类产品之间的界限也逐渐模糊。

      所谓3C,是电脑(computer)、消费电子(consumer electronics)和通讯(communication)产品的总称。电脑,顾名思义,对消费者而言主要包括台式机、笔记本、上网本及相关配件产品。通讯产品,则主要指手机及相关配件产品。

      消费电子,全称为消费类电子产品,在世界上不同经济体有不同的内涵,在同一经济体的不同发展阶段有不同的内涵。前些年,消费电子主要指用于个人和家庭的与广播电视有关的音频和视频产品,例如电视机、影碟机(VCD、DVD等)、摄像机、收音机、组合音响、激光唱机(CD)等。

      随着技术发展,数码相机、数码摄像机、手机、PDA等正在成为新兴消费类电子产品。而在发达国家市场,甚至把电脑、家庭办公设备、家用电子保健设备、汽车电子产品等也归在消费类电子产品中。

      不过,虽然消费电子的概念已经越来越宽泛,但国内商家在给自己经营的商品分门别类时,并未将消费电子的范围无限扩大化。据笔者了解,一些大型家电卖场将3C品类主要定义为电脑、手机和数码产品,这里的数码产品主要指数码相机、数码摄像机等摄照类产品和MP3、MP4播放器等。

      国内主要家电卖场都是销售传统家电起家的,所谓传统家用电器,包括电视机、空调、冰箱、洗衣机、微波炉、电暖器、加湿器等系列产品。中国市场上,家用电器被分为黑色家电和白色家电。白色家电指可替代人们进行家务劳动的产品,比如洗衣机,或是为人们提供更高生活质量的产品,比如空调、电暖器、冰箱;黑色家电是指可提供娱乐的产品,例如DVD播放机、彩电、音响等。有时中国消费者还会听到小家电一词,豆浆机、电磁炉、加湿器、空气清新器、消毒碗柜、榨汁机等都属于小家电,不管从耗电还是外形看,它们都比较小。

      前面说的是“电子”,现在说的是“电器”,那么,两者有何区别呢?这个问题可能没有标准答案。但大致上,所谓电子(electronic)产品,主要指一些“弱电”产品,例如收音机、电子计算机、照相机、手机等。笔者发现,大多数电子产品的主要部件实际用电并非220伏这样的居民用电电压,一般可以使用电池来运行。电视机是个例外,现在的电视机需要的电压不低,但因为最早期的电视机是电子管的,虽然现在已买不到此类电视机,但电视机却从此被视为电子产品。而电器(electric appliance)则使用的是“强电”,例如洗衣机、电冰箱。不难发现,这些产品的电机、压缩机等必须使用220伏的电压,目前无法用锂电池之类的来带动。

      有趣的是,电视机属于电子产品,但是它在一般中国人印象中也属于传统家用电器产品。不过,在一些西方国家,家电实际上主要指的就是白色家电,不包括电视机等所谓黑色家电,也就是说,他们不把电视机当作家用电器。(邓华东)

    注:本人新闻评论作品,原载于2009年12月30日参考消息·北京参考10版http://www.bjcankao.com/numbershow.asp?articleid=31172。网络转载请注明来源和作者。

个人简介
本科研究生均攻读理科,后转行做记者,先后从事IT、家电领域新闻报道。曾长期担任新华社《参考消息·北京参考》数码电器周刊主编,也曾任汽车周刊主编,现为新华社客户端财富频道 &《中国名牌》杂志采访部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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